2/3中缝 李虎:本院受理裴兰街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7月1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定金153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9565元(以153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1%,自2019年7月11日起暂计至2025年7月11日),合计192565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经天:本院受理甄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5年11月17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吕小进:本院受理句容市中润润滑油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翔:本院受理刘土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5年11月18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赵亚伟、刘翔:本院受理成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立同:本院受理原告孙绍梅与被告刘立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方式,你方均未收到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侯军与被告王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方式,你方均未收到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韩蓓、邵杉:本院受理原告刘丹凤与被告韩蓓、邵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方式,你方均未收到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扣宝五金材料经营部:本院受理(2024)津0103民调56398号原告杨清奎诉被告天津市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天津市河北区扣宝五金材料经营部建设工程合同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宇和造价字(2025)YHZ-398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于鉴定意见书存在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后果自负。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王福:本院受理刘秋红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23万元离婚经济补偿】、举证、应诉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枣强县城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孙少杰、宋翮、孙钰清:在本院执行腾冲市恒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分公司与云南腾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腾冲市恒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分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追加孙少杰、宋翮、孙钰清分别在认缴出资额的15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为限对云南腾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欠付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经审查,本院已作出(2025)云0581执异44号执行裁定书,现因你们现址不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裁定如下:1.追加孙少杰、宋翮、孙钰清为本案被执行人。2.由孙少杰在认缴注册资本而未交的1500万元范围内对云南腾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由宋翮在认缴注册资本而未交的2000万元范围内对云南腾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由孙钰清在认缴注册资本而未交的1500万元范围内对云南腾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张虎、张小建: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施丙华: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胡红军: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侯洪武: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兰溪浙西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奇春与被申请人兰溪浙西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伊县劳人仲字[2024]3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10:3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215号人社局二楼一号仲裁庭,联系电话:0902-672012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伊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中泰平界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玉芬、王子杰、王培福、邢秀莲与被申请人新疆中泰平界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伊县劳人仲字[2025]59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16:3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215号人社局二楼一号仲裁庭,联系电话:0902-672012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伊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飞:本院受理原告青阳县新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皖1723民初34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东台市顶峰专业美容美发店:黄文荣等6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人社察证字〔2025〕第48号《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请你单位在接到本举证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受委托人到东台市劳动监察大队说明情况、接受调查,提交以上员工在你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洪芳:经查,你未按要求退回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多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3307.55元,现公告送达《责令限期退回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津(南开社保)责退字【2025】第2号。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责令你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领取还款凭证,并在接到本决定30日内退回上述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退回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如对本决定书内容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编号:沈自然资辽中林罚催字(2025)04号 武秋成:你于2022年12月21日,未申请采伐许可证且未经过树地主人同意,擅自同周喜林和于素香砍伐蒲东街道吴家屯村1林班3.2小班4株杨树,蓄积量1.6845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2月18日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林罚决字〔2025〕第(3)号),并于2025年3月18日向你送达。你至今尚未履行1、处以罚款共计663元(林木价值)×8(倍数)=5304元,其中武秋成处以罚款1768元人民币;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加处罚款1768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现催告你自觉履行。本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如你仍未履行,我局将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张峻齐、李明翰,电话:19990593219,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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