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与第三人新疆冠博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水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孙风兰:本院执行的刘东与新疆华疆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人刘东申请追加刘士权、孙风兰、李嘉诚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听证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后的第三日下午16: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号法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何金:本院执行的刘晶晶与何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可儒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老满城街666号旭辉燕来府1#、2#高层住宅楼1号楼801室房产的查封措施,中止对(2024)新0102执保322号案件及(2024)新0102民初1302号民事裁定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新疆君涵商贸有限公司、张智胜:本院执行的墨玉县和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智胜、田静、新疆君涵商贸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梁宝文申请变更梁宝文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庄新丽、代玉:本院执行的墨玉县和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庄新丽、代玉借款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梁宝文申请变更梁宝文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崔景云:本院受理崔北福与崔景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崔北福要求:一、依法判令崔景云给付钢筋款21500元;二、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崔景云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高经阜:本院受理房生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5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4)浙03破80号之二 因温州新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9月2日裁定终结温州新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4年9月25日受理申请人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票号为23945418,金额50000元,出票日期2021年6月15日,收款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禾城农商银行营业部签发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5年9月4日作出(2024)浙0402民催5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5)粤0606民催34号 申请人冯旺珍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99股普通记名股票(号码:00077578;每股面值:1元;发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冯旺珍;发行日期:2005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股票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票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曹海浪:本院受理刘峰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54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戴建伟:本院受理叶文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黄中、黄诚:本院受理凌云、凌建平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颜吉海:本院受理班超群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章仁方:本院受理何国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邯郸市艺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刘学美与你公司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53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段志刚: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及被申请人郝伟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267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吕雯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马建兴、李阔宇: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274号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吕雯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梓桓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2025)邯仲案字第0650号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4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崔金燕、苗红军、李新江: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115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邮编1514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邯郸市艺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郭立志与你公司之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仲裁庭已作出裁决,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31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室,邮编1514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国大宏泰(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四川创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将于2025年10月27日组成仲裁庭,请你单位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5年11月8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单位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刘建雄(身份证号:13060219800515****):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保定百岁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保裁字第30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北二环5699号保定国家大学科技园6A号楼五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江苏衫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桐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53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江苏省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南阳光城置业(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上海承构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2024)苏仲裁字第139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福建省威尔登物流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苏中卓工程物流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案[(2024)苏仲裁字第1159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莫咏钢、宁波新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马政伟与莫利华、莫咏钢、葛晓峰、江苏泰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新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和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054号],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江苏省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富马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苏宝苏矿冶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争议仲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0348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徐州奥途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中鑫鼎泰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与你方的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576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576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陈水兵:本会受理的卢达宝与你方的中介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626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626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张磊:本会受理的天津市龙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张磊、卫伟、岳艳娜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107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1075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朱艾景:本会受理的张志勇与朱艾景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18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85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神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丰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135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北京俊翔高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铜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224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沈建中: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北京天鸿尊逸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第一分公司与你方的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99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17日10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朱晓红、陈丹磊: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北京天鸿尊逸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第一分公司与你们的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湖仲(2024)裁字第186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17日9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刘荣:本委受理你与海南威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5〕第133号),现已作出决定。因无法送达你,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栖筑科技有限服务公司:本委已受理黄泽帝与海南栖筑科技有限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177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31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铜焱府火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焕巨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355号)定于2025年10月24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岚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安炳、吴金兰、李栋、周育胜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365号至368号)定于2025年10月13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至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梦玥私房菜馆:本委已受理许宇达、林志均、黎陛清、王定飞、张少锦、韩央光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148至153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16至221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尚度之光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邱铭云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5〕第279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272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县对外信托投资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陈俊鼎与你公司及海南省海洋渔业总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31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链捷(海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马培培与你公司及上海掌小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711号),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紫锐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范旭生、冼德武、唐烽侬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28、529、555号),并定于2025年11月4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护通(儋州)校外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张燕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86号),并定于2025年11月4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芮艺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程谟浩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59号),现已作出决定书。因决定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奥利格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雷跃军(陵劳人仲案字〔2025〕第170号),定于2025年10月27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限你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陵水黎族自治县陵黎路2号,联系电话:0898-83325026)领取应诉通知等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将按缺席裁决。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陵水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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