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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
法制日报
告知书
日期:
05-2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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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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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永婵户:
你户坐落在新西门路84号1幢303室的房屋,本机关拟提请亭湖区人民政府依法对你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人依法享有选择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你户选择货币补偿总额为671681元,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总额为645859元。你户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选择补偿方式的书面材料,并提供书面答辩意见书一式两份。提交地址:盐城市亭湖新区新机场路与新河路交叉口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0室。
当事人若逾期未提交上述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选择和陈述申辩的权利,拟对你户采取货币补偿(结合结算凭证)的方式提请亭湖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附:联系人:徐彬彬 电话:0515-89918661)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