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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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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E路”护航 守望成长

日期: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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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涉未成年人网络刑事案件类型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新一代未成年人的成长变化始终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变迁。同时,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容易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成为各类网络犯罪的侵害对象。为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该院近十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网络刑事案件进行了深入考察。

    一、基本情况

    2014年至2023年,长宁区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刑事案件102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97人,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1.案由分布较为广泛,财产型犯罪占比居多。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涉及类型较多,案由分布广泛,有诈骗、盗窃、合同诈骗等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有强奸、猥亵儿童等侵犯人身权益的犯罪,有容留介绍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等(见图三)。未成年人被告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攻击网上金融平台漏洞,或利用支付软件转移钱款等方式实施盗窃犯罪28件,在网上谎称经营新媒体公司、海外代购或者刷单返利、假扮女主播身份等实施诈骗犯罪38件,占64.7%,犯罪目的逐利化倾向明显。

    2.共同犯罪较多,模仿犯罪特征显现。该类案件中,有33件共同犯罪,占32.35%,其中4件认定了未成年被告人系主犯,10件认定了未成年被告人系从犯。同时,存在很多模仿使用他人告知的网络信息技术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其中有12件系针对同一金融平台的系统漏洞实施盗窃,有3件系利用同一电商购物平台的退货审核漏洞实施诈骗,有3件系利用同一电商购物优惠平台的优惠领取提现审核漏洞实施诈骗,共占15.69%。

    3.网络社交引发性侵情况突出,性侵被害人低龄化。2014年至2023年,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因网络交友所引发的案件有17件,占33.33%。被告人往往通过社交软件搭识被害人,通过聊天互动加深对方的信任,与未成年人见面后,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仍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者要求其向自己发私密照片或视频。该类案件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的案件有10件,其中被害人的年龄显著低龄化,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占60%,未成年被告人则均为17周岁。

    二、问题分析

    1.未成年人家庭用网监管不到位。有的监护人忙于工作,有的监护人受自身文化水平和互联网知识匮乏所限,未能有效监管未成年子女的上网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未成年子女上网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隐患。

    2.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欠缺系统化。目前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尚未形成体系化教学,多是通过讲座、主题活动等形式或者在计算机课、道法课等课程提供简单的网络安全提示,未针对不同未成年人群体做到系统化教学。

    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意识不足。一些互联网企业以“流量为王”,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用户注册、信息内容审查、未成年人模式等方面放松约束,使得未成年人得以绕开平台监管措施。部分网吧允许未成年人上网,甚至有代刷成年人身份证件等违法行为。此外,部分以“电竞+住宿”为卖点的电竞酒店,以旅馆住宿之名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风险。

    4.互联网平台管控措施强度不足。青少年模式是非强制性使用,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主动启用的比例不高,且多数可以通过输入密码关闭。青少年模式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同时,部分互联网平台未能有效筛查、拦截、过滤各类不良信息,开发运行的游戏、聊天软件、支付验证等未匹配用户身份的实名制认证,导致很多未成年人得以成年人身份进行注册使用。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足。未成年人信息筛查、辨别能力不足,容易受到网络暴力、低俗等不良内容的影响而形成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的未成年人为了提升自己的网络辨识度,过分暴露性别、年龄、就读学校等个人真实信息,在网络世界中变成了“透明人”,增加被侵害的风险。

    三、对策建议

    1.营造和谐家庭氛围,抓实家庭监管。家长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心。要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社区、村居委会等组织的作用,为家长提供培训,提高家长的网络素养。家长要为未成年人示范正确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切实履行监督教育责任,主动启用未成年人模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社交软件、支付工具等用网行为的监管。

    2.强化网络素养教育,发挥学校作用。学校要重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有条件的可以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薄弱项,先行先试,在本校设置网络素养课程,针对不同年龄层次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开展个性化教学,增强未成年人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分析、辨别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

    3.全面加强源头治理,提高违法成本。要联合开展针对网络生态、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专项综合治理,督促企业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开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热线,及时发现、受理、转介侵害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的问题,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是网络犯罪。重点巡查网吧、宾馆、私人影院等经营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上网、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情况,确保未成年人享有绿色、安全、文明的上网环境。

    4.依法能动履职,延伸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探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以公益诉讼督促网络平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以典型个案办理为抓手,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类案研讨,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并结合司法实践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手册。善用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用网的家庭监管。发挥青少年普法职责,组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普法团队,讲授网络安全和保护知识。

    5.优化平台技术措施,严密加强各环节防控。严格把关未成年用户平台注册流程,提升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精准识别,强化平台内容审核和区分机制,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各环节严密监测、防范、处置网络不良信息,严禁向未成年人推送各类不良信息。

    (课题组成员:王  飞  顾薛磊  许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