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在秀丽的奎湖湿地公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当庭判处被告人吴某、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通过以案释法,法官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图为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胡圣洁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