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省人大代表、安溪县祥华乡东坑村村委会副主任 张顺儒 |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作为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我多次现场见证法院专项执行活动,深刻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我认为,人民法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服务,靠前打造便企阵地。人民法院要延伸审判职能,在工业园区和企业聚集地设立集巡回审判、纠纷调处、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法官工作站,法院干警定期驻点,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零距离司法服务。要定期选取涉企典型案例到园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依法释明引导、延伸审判效果等方式,努力形成“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效果。
二是凝聚合力,多元化解涉企纠纷。人民法院要完善“力量联动+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强化与工商联、行业商会等部门互联互通,打造各方协作、齐抓共管、分层过滤的多元解纷平台。要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引入执行和解、债务加入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兴商的法治氛围。
三是延伸职能,持续深化法企互动。人民法院要坚持合法权益保护与风险防范提示并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要聚焦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详细分析、深入挖掘涉诉企业在制度制定、合同签订、监管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或风险提示,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持续以“法治常态”优化“营商生态”。(李晓萍 彭英容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