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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校长 尹双凤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此前,我也曾专门了解过湖南首家无障碍示范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无障碍诉讼服务”工作。我认为,针对残弱特殊群体在行动、交流等方面的不便,人民法院要全覆盖、无障碍、精准化提供诉讼服务,为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彰显新时代司法文明的进步。
具体而言,我建议:一是开通特殊诉讼主体立案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特殊诉讼主体优先”服务窗口,由导诉员对特殊诉讼主体进行面对面沟通解释、手把手指导操作,帮助其进行立案、缴费、鉴定、信访等功能事项,按需提供“全流程”陪伴引导,对其请求事项优先办理。二是缩短特殊诉讼主体当事人案件办理周期,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争取实现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从立案到执行、从诉讼引导到无障碍诉讼全面覆盖。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简易程序的,在充分尊重残疾当事人意愿基础上,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三是注重发挥典型案例引导作用,常态化、系统化加强法治引导,引领社会公众从过去关注无障碍“硬件设施”向“观念无障碍”转变,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障”的部署要求,为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文天骄 康亚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