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某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激动地对法官说:“感谢法院及时解封了公司银行账户,我们才得以支付了工人工资和材料款,使公司在困难时刻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因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生纠纷,某建设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咸丰法院裁定冻结了某市政公司的银行账户,使得该公司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无法支付,公司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为此罗某焦急地找到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法官一边安排罗某填写《涉企案件诉前保全经济影响自评表》,一边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并现场走访涉案企业。经法官综合评估认为,该公司发展前景较好,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经承办法官向某建设公司释法明理,并由罗某个人提供担保,法院随即解除了对某市政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咸丰法院自2021年7月开始探索实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经评估对320余件案件变更或解除了强制执行措施,对58个经营主体暂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或进行信用修复。今年以来,该院制定了《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向诉前保全案件延伸改革先行示范创建点实施方案》,并已对受理的44件涉企诉前保全案件开展实质性经济影响评估,着力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涉诉企业的高度评价。(李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