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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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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电子瓜子”微短剧为何有如此魔力?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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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漫画:蔺 颖

    有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网络微短剧市场规模为373.9亿元,同比增长267.65%。一些爆款微短剧的制作成本不过几十万元,拉动的营收却达到了百万元级别。

    前不久,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的一则通报,让笔者重新审视了这一行业。笔者曾经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过的微短剧《老师不要跑》,被全网下架了。通报称,该剧存在剧情低俗,台词、画面、情节涉及严重软色情等违规情况。协会还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加大对违规内容的监督力度,维护网络视听市场的健康与繁荣。

    当下,沉迷于网络微短剧的人数众多,站在盈利新赛道上的微短剧,到底是炙手可热的“财富密码”,还是诱导消费的“收割陷阱”?

    各种套路“爽”点多 微短剧上头刷不停  

    智商-100,快乐+1000。形象的观后感道出了当下微短剧爆火的原因。

    剧情反转多变、“前方高能”密集……诚如“嗑瓜子效应”,人们在做某些简单重复且立即可以获得满足感的事情时,难以自控,容易上瘾,而微短剧便是当代网友的“电子瓜子”。通勤路上、吃饭时、睡觉前,碎片化的时间里,许多人都会点开微短剧刷个不停,各种题材均有涉及。

    一分钟一个冲突、两集即可复仇、五集迎来人生巅峰……形象演绎了“以前的我你爱答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的心理预期,追求“爽”与“甜”的简单剧情让观众无需费脑,为压力情绪提供了出口,自然容易“上头”。

    “推荐的剧情虽然俗套,但确实很爽,让人越看越精神。”笔者向身边观看过微短剧的朋友了解到。通过用户观看习惯,借助强大算法,平台总能准确刻画出屏幕前的“你”,紧接着就是投其所好进行投放。与“信息茧房”类似,营造出“短剧茧房”,使用户更难进行戒断。

    让用户上瘾有套路 多少都有“中毒”症状

    看完一部上述的低质微短剧都需要付出什么?

    首先是金钱投入。少则一二十元,多至六七十元的充值界面,看似可以接受的价格,却架不住积少成多,看完一部微短剧,甚至比去电影院看一部电影还贵。更何况一些平台早已步步为营,声称充值VIP后全平台畅享,却在备注的某个角落中标记“特定剧集除外”,让人看到关键之处不得不再次消费解锁,“割韭菜”套路层出不穷。

    其次,看剧不仅花钱,搭进去的还有自己的时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极为“懂你”的微短剧总会在每集结束前留下即将反转的“钩子”,“根本停不下来”,休息时间被完全占据,甚至影响到学习、工作。

    在这些微短剧中,由于时间限制,传统的写作手法被摒弃,经典叙事中的破题、纠葛和结局等情节全部被压缩,摒弃了一切需要深入思考的内容,开篇就以矛盾冲突最激烈的高潮,瞬间抓住观众的眼球,专攻人的爽点。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非对即错,这种“二极管”式的思维方式,也在助推着极端的浅薄。

    同时,为了让爽感来得更快,前期矛盾冲突必须制造得尤为激烈。两性、地域、贫富……都可以拿来大做文章。某些剧集里,冲突设计与剧情发展完全脱离现实,这也导致不少人一时看得爽,过后却被空虚感填充,甚至怀疑“自己的智商”。某种程度上,微短剧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毒鸡汤”,看似喝得酣畅淋漓,实则暴露出微短剧市场行业以流量为价值导向的浮躁风气。

    部门监管行业自律 推动微短剧精品化

    从野蛮生长到规范有序,是许多新兴业态的必由之路,微短剧也不例外。

    从行业内部来看,现有的微短剧存在内容高度同质化,情节脉络千篇一律,角色形象千人一面,如果不能推陈出新,迟早会让大众产生审美疲劳,最终沦为刺激感官的“流量垃圾”。

    不可否认,微短剧的发展过程中,商业化探索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各大出版方不可能“赔本赚吆喝”。如果微短剧不能在“小体量”上凸显“大主题”,“短时间”追求“大格局”,提供深层次的思考,满足精神体验,当受众乃至整个社会冷静下来之时,终会对被微短剧抢走时间而感到惋惜,对自我被微短剧征服而感到遗憾。

    从外部监管来看,有关部门已将网络微短剧纳入备案管理,并通过持续专项治理,对含有血腥暴力、低俗色情、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等内容的微短剧进行清除,各平台也应声而动,加强对内容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微短剧及账号,清理有害内容,加强对高质量内容的推广。

    内外部约束都在收紧,“微”而不弱、“短”而不浅,已成为行业内部的发展共识。如今,微短剧行业已有专业团队入局,科班演员加盟,“剧”也越来越有品质。

    面对监管,如何引导这一新兴行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微短剧在丰富受众群体精神娱乐生活的同时,仍存在不少利用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未明确提示诱导消费者自动续费以及消费过后投诉维权困难等问题,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甚至一些老年群体因缺乏必要的手机操作知识也频频掉入微短剧的消费陷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此笔者提醒大家:

    维权要及时。若平台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消费者要第一时间与平台协商退费赔偿事宜,对于微短剧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影视作品或电影票价、充值会员价高于其他平台会员价的可以要求平台对标市场价退还部分费用。

    证据要留存。消费者维权时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相关材料,具体如充值页面、付费须知、观看网址等,及时与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消协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监督要持续。鼓励消费者对微短剧进行监督和评价,畅通网民的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观众若发现微短剧内容存在不良价值导向或平台乱收费等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平台要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反馈和投诉,以促进微短剧质量的提高。

    实际上,不论长剧还是短剧、横屏还是竖屏、2K或是4K……只有立足讲好故事,剔除内容水分,让人物有成长、剧情有发展、画面有美感,才能真正赢得观众内心的点赞与认同。剧不在长短,质量方为生命。风物长宜放眼量,多措并举之下,微短剧的规范化、精品化发展,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