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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如果咱们调委会的调解员们可以一起座谈研讨一下,这样就能以一案指导一片了。”阮小英立即回复。
“那太好了!都是街里街坊的,我们也想在矛盾解决的过程中,学到用法律和情理化解矛盾的方法。”司女士高兴地说。
大研讨中培育社区调解力量
有着多次指导社区调解经验的阮小英发现,人民调解员有着精准捕捉矛盾焦点、共情化解纠纷的能力和天然优势,但由于非法律专业出身,在个案中辨明法律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虽然个案中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有个性化的一面,但处理同类案件也有共性的法律规定和成熟的司法经验可以遵循。于是,阮小英决定,充分发挥多元基层群英力量,借助一案矛盾的解决,提升社区调解委员会整体化解矛盾的能力,在个案指导化解中实现“授人以渔”的价值。
为了物业公司能够真正认识到问题所在,并且更好地提供物业服务,保障公共安全,居委会还邀请了物业公司经理、律师参加了专题研讨。
“物业公司是小区收费停车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公共范围内设备设施承担养护义务,对过往行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虽然物业公司是新入驻小区的,但也应当对前物业公司建设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不能因相关设施不是其建设或验收的就不承担责任,如果这样理解,那任何一家物业公司都可以同样的借口逃避责任,那小区居民的权利如何保障?”
“我认为,责任承担问题有了答案后,李女士主张赔偿金额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什么费用都得有依据有票据。”
……
就这样,在法官的专业引导下,人民调解员深入剖析、各抒己见,个案指导逐步升级为类案指引。
“在纠纷化解过程中,不仅要辨明赔偿类纠纷的案件事实,也要对同类案件法律关系认定、责任分担及赔偿数额确定等进行明晰。”阮小英还就司法审判规则向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分享,以培育社区自己的“法律明白人”,真正实现基层多元调解力量的壮大,助力区域“平安好邻居”建设。
物业公司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阮法官,给他们调解成了,物业公司同意赔偿。这可多亏了您的指导和指引,他们签署调解协议,您也来现场见证吧!”几天后,司女士给阮小英带来了好消息。
研讨会后,社区人民调解员结合讨论会所学知识又多次与双方沟通调解。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讲解,物业公司清晰认识到了自身责任,李女士也降低了赔偿数额,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当场以现金方式支付了李女士的赔偿款。
“阮法官,我们已经对小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下水道盖板也已经全部更新,我们小区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的!”物业公司经理向阮小英表达了感谢。
“这个事闹得我年都没过好,这下总算踏实了,感谢阮法官,感谢司大姐,让你们操心了!”拿到赔偿款的李女士也终于解开了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