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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案件量持续增加的态势,如何通过融入社会治理做实诉源治理?会议强调,只管判、不虑治,只重治标、忽略治本,案子只会越办越多;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赢得工作主动。要敏于从多发高发类案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针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工作建议,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同堵塞制度漏洞、补齐治理短板。要切实防范“民转刑”“轻罪转重罪”。对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从小争议演变成恶性犯罪的案件,既要依法惩处,更要重视化解矛盾,不能一判了之。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总结这类案件教训,引导基层单位、调解组织重视、做实矛盾源头预防化解工作,防止悲剧发生。要综合施策惩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一味重惩绝非解决之道,源头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要做实惩教结合,以司法能动履职融合、贯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共同织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护网”。
近年来,轻罪占比持续上升,如何依法有效推进轻罪治理,巩固国家长治久安?会议指出,每个案件背后都蕴含着政治、承载着民心,在严格依法基础上,要更深层次看治罪、治理效果。要综合治理多发轻罪案件。对醉驾、帮信、掩隐等犯罪,坚持惩防结合、重在预防,加强刑行衔接,由重事后刑罚处罚向重事前监管预防转变。要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在审查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重在审查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真诚认罪悔罪,推进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给被告人实实在在的从宽机会、自新出路。要做实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把审判的标准和要求、责任和压力传导至起诉、侦查环节,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非法的证据坚决排除,从严把握、绝不迁就。完善公检法会商协调机制,推动源头解决制约刑事审判质效的堵点难点问题。
刑事审判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必须做实“庭上见”,如何扎实做好庭审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实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关键证据一证一质,推动重大疑难复杂及被告人不认罪案件中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充分保障被告人、律师诉讼权利。司法形象公正、主持庭审规范、对待律师文明,是法官的基本素养,也是保证庭审效果的基本要求。要尊重律师,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充分保障被告人、律师诉讼权利,争取更好的案件审理效果,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如何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办理好每一起重刑案件?会议指出,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一、二审法院要从源头严把事实证据关,确保“零差错”。对于事实、证据存在突出问题导致错判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党的刑事政策,民间纠纷导致恶性犯罪,犯罪人真诚悔罪、受害方谅解的,应当体现依法从宽;矛盾突出难以化解的案件,须充分释法说理,保持法治定力,坚守法律底线。
上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如何担起条线监督指导责任?会议指出,要办好申诉再审案件。刑事申诉信访是“送上门来的调研”。分管院庭长要优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申诉案件,发现条线、本院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针对性加强指导。要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养成经常查阅、学习的习惯,即便对简单案件,也要注重运用参考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
如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刑事审判队伍?会议强调,要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高度重视业务学习钻研,绝不能以为办理的还是以前一样的常规性案件,绝不能掉入用老经验应对新情况“刻舟求剑”的错误。要以能动履职把政治要求和法治精神融入案件办理,既在办案中“尽精微”,又能跳出案件“致广大”,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要贯通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实案件阅核,既强调法官、合议庭的审判责任,也强调审委会、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把“评案”和“考人”贯通、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指标管理和全员绩效考核,做实以案察人、以事察人、知事识人。要一体做实严管与厚爱。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科学界定错案追究范围。违法审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判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没有过错,严格依程序办理,客观原因导致裁判错误的,依纪依法不受追究。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多撑腰鼓劲、排忧解难,让刑事审判岗位留住人、培养人、锻炼人、成就人,确保刑事审判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时代重任。
最高法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杨万明、沈亮、李勇出席会议,法院刑事审判条线有关领导和法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