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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办好案件守住心

日期: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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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第一版

    已形成案件发改沟通习惯的林艺枝也借着鱼仔店这个案件,给基层法院上了一课,让整个条线在办理处罚幅度类涉民生案件中,能够综合考量经营者违法事实、认错态度和行政机关处罚合理性,以办好每一起案件,为行政执法机关了解裁判规则、提高执法水平、预判诉讼结果提供借鉴和参考。

    林艺枝多走的这一步,也带来了意外的收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举一反三,主动担起责任,将这份“教材”送给了其他因相似情况被诉的市场监管部门。

    “你们可以参照中院对鱼仔店一案的判决,对罚款进行调整,不然很可能面临败诉。”

    “上海、江苏等地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许多减轻处罚的案例……”

    有了从轻处罚进阶为减轻处罚的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纷纷启动内部集体讨论等程序,接受法官调整处罚幅度的建议,与原告达成减少罚款的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纠错一次、警示一类、规范一片,在一审便能得到“标准答案”,才为当事人所喜闻乐见。

    做实发改案件评查沟通之外,汕头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都拿出看家本领,在重点领域靠前确保上下级法院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准确统一: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出台审判指引,根据审判态势发布知识产权、金融借贷等案件的裁判要点,定期通报分析商事案件审理情况……

    向内看,坚持问题导向做实条线业务监督指导;向外看,从源头明晰了行为规范,让少讼无讼基础更加牢固。

    跳出法院找答案

    “有时候只是把案子办好,依然解决不了当事人的问题。”有法官这样说,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能把法院服判息诉的工作做到极致,但更多时候,矛盾根源不在法院,判决结果不足以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办案之余,法官们会在心里发问:“还能为当事人再做些什么?”

    “2022年5月,汕头中院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头监管分局、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发送司法建议,规范保证保险业务和减费让利……两单位已采取措施将企业承担的保证保险费率由年利率18%降低到2%至2.5%……2023年,汕头法院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同比下降43%……”

    翻开汕头中院司法建议统计表,一组数据让人眼前一亮。

    谈及发出这一份司法建议的原因,负责起草的汕头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胡飞霞颇为感慨。

    “在受理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贷款的当事人负担实在太重。”胡飞霞举了一个案例,“按该案的保证保险合同中收取的费率标准计算,当事人贷款4.6万元,期限36个月,除了常规的还本付息,还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3万余元。”

    因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保险费率标准取得银保监会的批复同意,且有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法院只能依法支持保险公司的诉求。

    但此类案件中当事人承担的利息、保险费等融资成本确实过高,一审判决后上诉率高,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汕头中院民二庭的法官都明白,这些当事人不是来法院走程序,是来为困境找出口的,只是这次的出口不在法院。

    那法院是否就能无视当事人的困境,放任案件继续保持“井喷”态势,只保证最后能办完这一起案件就行?

    汕头中院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精心制发的司法建议也真正从根源上解决了融资者在保证保险领域的后顾之忧。

    “这是出于责任感,让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能得到有效缓解。”汕头中院民二庭庭长郭建龙表示。

    从司法建议的社会效果中得到正向激励,汕头中院民二庭开始更加深入分析多发高发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研判症结所在。

    2023年9月,该庭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头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不仅堵上了金融借贷高利行为的监管缺口,也凭借与两单位达成的共识,为已进入法院的历史遗留纠纷夯实了调解基础,再一次实现了为融资者减负、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控制案件增量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当一纸判决触碰不到问题核心时,是否继续向纵深发力?

    如果生效判决对行为、业务、理念等不起规范作用,是否也算完成办案任务?

    案件数量多少、影响大小、复杂程度,哪一个是决定法院要不要向外延伸司法职能的因素?

    2023年,汕头法院以人民群众内心感受为评价标准,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方向,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事难事揪心事为目标,发出107份司法建议,采纳率达100%,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守心”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