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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医科大学妇产科学系常务副主任 阮祥燕 |
我是一名北京妇产医院的医生,在此之前,我对法院的整体印象比较模糊,但通过参加开放日活动,我对法院有了十分生动、直接的改观。尤其是听到“法官妈妈”的故事,我也深受感动,有很多共鸣。
作为妇科医生,我的日常工作就是守护广大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据了解,每年至少有超过100万女童与育龄期女性因疾病治疗导致卵巢功能提早衰退,失去生育能力,老龄化明显提早,各种慢性病可提早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发生,早死的风险也明显增加。
如何在保命的同时也尽可能保护女性的卵巢功能与生育力呢?目前国际上公认卵巢组织冻存与移植技术是最有前景的生育力保护保存方法,也是青春期前女童和抗癌治疗无法延迟的育龄女性唯一的生育力保护方法。对于保护妇女生育权问题,除了医学上的新技术外,我注意到人民法院的工作也落到了实处。例如2023年8月江西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原告邓女士被南昌某三甲医院诊断为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Ⅲ期,为进一步控制肿瘤,医院为邓女士行局部放疗。邓女士治疗前月经正常,经放射治疗后便停经,并被告知因在子宫处做过放疗导致闭经,将无法生育。
邓女士认为,自己作为一名未婚未育女性,被告医方没有告知放疗对女性生殖系统存在的医疗损害风险,严重损害自己及其家人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医方未告知放疗对未婚女性生殖系统存在的不确定性医疗损害风险,且医方未对邓女士入院前的月经周期情况记录并留存医学文书,酌定被告医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今年全国两会上,张军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屡屡获得代表委员们的掌声,就是因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做到了实处,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因此,结合我的本职工作,我建议国家和地方医政部门制定或增加对进行放化疗的儿童与育龄女性医疗告知规范,建立强有力的卫生行政监督,确保知情告知落实到位。未来我也希望和人民法院及全国妇联一起,为守护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