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个灾难,一个教训,但同时,也是一个契机。”电视剧《江河之上》中江石化工厂的爆炸,让人们受到惨痛的教训,意识到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正如剧中投身于环境司法实践的主角们所说,“总得有人站出来,说几句话,做点事情”。
《江河之上》是我国首部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等联合出品,描画了司法工作者携手克难,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环境司法改革的群像。该剧创造了环境美学与人格美学相交织的双重美学影像,不仅率先探索了以环保司法为主题的现实题材表意逻辑,而且构建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的公益叙事范式。
明朗清新的环境美学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忽视生态环境保护,既欠缺关注环境、保护环境的自主意识,又缺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意识。《江河之上》借助艺术技巧,颇费心思地营造了明朗清新的环境美学,引导观众亲近身边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了解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审视自己的生活习惯,主动保护生态环境。
剧中人物对话的户外场景多选在公园、街边绿地、河边、生态场等草木林立、流水潺潺的地点。拍摄时先用远景凸显环境和人物的关系,再切入近景,正反打镜头频频从植被和天空带过,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比如第十六集,耿念在桥上找到了正为工作苦恼的罗远。两人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难点进行讨论:“你还记得我们辩论选拔赛的辩题吗?”“德与法。”“那个时候只觉得是辩题,没想到,却成为了我们法律人一辈子要面对的难题。”人在困扰之时总希望避开人群,回归静谧的自然,从中获得灵感。正是在小桥流水的美好环境中,他们突破了自我设限,得到了“自由心证”的启发。
此外,剧中的服化道也很考究,主角妆容素淡,几乎不戴配饰,服装偏爱绿色和浅色,让人联想到大自然的生机,人物举手投足舒展大方,呈现出“天然去雕饰”的美学态度,与自然、环保的理念相契合。除了随处可见的盆栽绿植,特定场景的布置也令人印象深刻,例如袁笑笑养鸟的阳台、夏未冬家生机盎然的花房。
这些镜头看似与剧情无关,却以明朗清新的环境美学,唤醒观众的环保意识,促使观众自发保护生态环境、遵守相关法律。
融通情法的人格美学
《江河之上》刻画了勇于担当的年轻力量,展现了他们融通法理和人情的人格之美。
该剧由江石化工厂案切入,引出剧情主线和主要人物。七星县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后,罗远、耿念、林海岚加入其中,成为环境司法改革的先锋。经过磨合,三人合作愈发顺畅。环境工程专业教授夏未冬的参与,更是提升了环保庭在环境问题方面的专业性。此外,剧中还塑造了行事干练的公益诉讼律师苏卓、勤奋的学霸型法官助理庞云、踏实的书记员聂闻等出彩的人物。他们志同道合,在生活中互相帮助、鼓励,在工作中互相信任、尊重。
林海岚曾说:“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多幸运啊。”罗远也曾说:“我只是想用我自己的努力,对得起这份幸运。”他们有决心、有勇气、有理想、有情怀,是值得敬佩的先行者。庞云曾感叹:“我也真的想成为像你们一样的好法官。”
但仅有这些并不足以应对棘手的现实问题。在环保庭成立之初,耿念曾问过罗远:“换一个法庭的名字,所有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司法审判不仅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范,还要应对瞬息万变的社会实际和复杂纠葛的人际关系。要想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要融通情法,协调好法理与人情之间的动态关系。
这种融通情法的人格美学在林海岚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林海岚性格刚直、坚毅,即使得罪人也要坚守法律原则,看起来不近人情。她在处理铝灰案时,不顾检察官蒋单的不满,坚持重新称重,这才有了氨气散发的重要发现。在胡勇无证砍树案的定罪讨论中,她虽然同情胡勇,但仍旧坚持区分同情与判罚。她认为,胡勇虽然受到欺骗,但砍树是事实,不能因为同情,就对他定罪免处。但是,她也考虑到胡勇的生存状况,提出可以在判决后,结合胡勇的履行能力,以异地补植作为执行的补充方法。这展现了林海岚对法理与人情的融通,丰富了林海岚的形象。
融通情法的人格美学也体现在剧中的其他人物身上。在环保联合会起诉碧湖湾生态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一案中,罗远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兼顾民生、民情,提供了一个最大程度降低各方损耗的稳妥方案,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耿念面对杨一木案,没有因同情当事人的遭遇而动摇自己的公正立场,而是严格依照法条,处理杨一木与杨运盛等人的打架纠纷案件,这是他对法律的坚守。而在金盟水务排污案的判罚上,罗远主张采纳金盟水务主动缴纳环境修复金的提议,耿念则担心轻判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他们衡量不同方案对当地的环境、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实现情法的融通。
法律应该有它的温度。该剧塑造的人物身上有自然流露的真情实感,也有法律人的理性判断,他们慎重考虑法理与人情,用言行实践着融通情法的人格美学。
立足于社会公益的现实主义表达
公益叙事是围绕公益性现实题材展开的一种叙事模式,旨在关心社会公共诉求、凸显社会公共利益。公益叙事的主人公往往是公益的代言人,需要秉持公允的处事态度。而围绕环保题材展开的公益叙事应当凸显环境之美和人格之美。《江河之上》以环保为立足点,以明朗清新的环境美学勾勒出了环境之秀丽,以融通情法的人格美学塑造出了坚守法律、有情有义的法官形象,是对公益叙事的一次有益探索。
法律强调逻辑严谨、客观准确,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理性、公正。因此,该剧在融合环境美学和人格美学的过程中,采取了更加贴近现实的公益叙事方式。
剧中涉及的几十个案件,大部分源于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编著的《中国环境司法改革之江苏实践》一书,具有丰富的现实依据。该剧没有选择个别案件或个别视角做支点,而是铺开了每个案件事实层面的复杂状况。随着剧情的展开,法官平衡法理情的难度、法院结案率的压力,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领导基于民生和改革等不同角度的深层考虑,都真实呈现在观众眼前。这些真实的细节,有助于还原法官的真实日常,帮助观众理解司法工作的不同环节,使该剧的表达更具现实力度,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更加彰显。
此外,该剧采用对话、图表等形式来交代大量的背景知识,依靠人物对话来推进主要情节。全剧台词简洁清晰,含有大量的专业用语,人物的表情、动作和语气都有所收敛。即便在一些温情桥段,也有意克制煽情,避免情绪对公正判断的干扰。剧中没有电影化的镜头语言、戏剧化的情节,保留了正剧的质朴面貌,更具现实性。这种现实主义表达方式向观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观众成为理性、负责、热心的环保参与者,而不是冲动、盲从、冷漠的旁观者。
总体而言,《江河之上》在明朗清新的环境美学和融通情法的人格美学这两方面都完成了出色的影像化表达,切实起到了普法的效果,对于公益叙事进行了一次生动的开创性探索。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