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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西村合作社开始着手遗产清理工作,却在第一步就卡了壳。原以为只要将别墅卖掉,将钱还给钱某即可,没想到巫某还有其他被执行案件,巫某的别墅也被广西法院查封。此外,法官告诉安西村合作社,遗产管理人要像破产管理人一样,在查清死者全部遗产和债权债务的基础上一次性解决相关问题。
“民法典对遗产管理人只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如何履职方面并无相关细则。全国法院类似的判例也不多,让安西村合作社自己摸索确实有难度。”锡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杨琦东说道。
如何解决难题?锡山区法院调研了全国范围内有关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的情况后,走访了辖区民政、司法行政部门和多家村委会,调研了他们在开展遗产管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在此基础上拟定了一份操作指引的初稿。为了让操作指引更具可行性,锡山区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律协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对初稿进行了完善。之后,锡山区法院又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研讨会,从“合法性”层面进行了专业探讨。
2023年7月5日,锡山区法院出台了《遗产管理人指定及履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经过了区人大的合规性审查。《规范》打通了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申请“无主”遗产管理的实践路径。《规范》对遗产管理人的指定、职责范围、履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形成了民政、司法、律协等多部门联动协作的社会合力,填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适用上的空白,让遗产管理人对死者全部债权债务一揽子终局解决的理念得以实现。
有了《规范》的指引,安西村合作社快速推进巫某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向广西法院发函询问别墅的处置进展及涉巫某案件的执行情况;向巫某债务人发函,实现巫某应得债权;发布债权申报公告了解巫某生前负债情况……巫某的经济状况如抽丝剥茧般逐渐明朗。
为了让别墅尽快卖出,锡山区法院干警远赴广西,与当地法院沟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如何分工。不久后,别墅顺利评估、上拍。
一番努力有了好的结果。近日,别墅以380万元的价格经由司法拍卖成交,所得款项在扣除遗产管理人费用以及相应税费后将由钱某以及广西的债权人按比例进行分配。而通过这次实践,《规范》的可操作性也得到了验证。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无人继承财产引发的问题会显著增多。民法典从立法层面初步构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框架体系,由法院主导制定的《规范》对这一制度在操作中的空缺进行填补,让法律规定实现了真正落地。”此案主审法官、《规范》参与制定者王亦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