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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子通常伴随着老百姓对行政行为的不满。从局部看,这种不满可能是个体利益冲突,放在时代大背景里看,又能窥探到经济快速发展衍生出来的资源分配矛盾、城乡发展矛盾、贫富差距矛盾等问题。
从何破题?要能动履职,在办理具体案件时,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使得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对此,李庭长决定在每次判后都找林丰华聊一聊,虽然不知道是否能顺利化解矛盾,但从“心”出发,或许是最好的开始。
一次长谈,他说再也不告了
“诉政府信息公开”,这是李庭长审理的林丰华的第1个案子,也是林丰华打的第18个官司。宣判后,李庭长走出法庭试图和他聊天,意料之中,林丰华并没有打开心结。
一个月后,林丰华又来立案了。看到熟悉的名字,李庭长又有很多话想和他说。
“多份拆迁行政许可证都具有合法性吗?我不认同他们说的。”在调解室里,林丰华态度坚决。
“房地产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拆迁,所以向房产管理局申请再次延期申请,因此有多份拆迁行政许可证,经审查,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李庭长娓娓解释。
一次次的沟通,让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一点点拉近。在林丰华第28次诉讼被判败诉后,李庭长和他长谈了一个下午,从生活到工作,从现在到未来,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告知他要考虑企业长远发展,放眼未来。终于,林丰华愿意协商拆迁补偿。
“拆迁单位负责人马上就到,我们稍等片刻便能开始协商。”法官立即联系属地街镇及拆迁单位组织协调。
当夜,林丰华就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撤回了一件在审的城建行政处罚案的起诉,同时向温州中院撤回了4件二审拆迁行政许可案件的上诉。
夜幕已深,调解室回归宁静,李庭长接到刚离开不久的林丰华的电话,他说:“再也不告了。”
没过几天,其他拆迁户被人劝说纷纷来法院撤回起诉,表示愿意配合拆迁。
何人劝说?正是林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