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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案子而言,被执行人是外省的一家上市企业,就算提级到中院,可能也难以有效协调。最终,刘学利作出“终本”裁定。
“现在我们的产品卖到哪,全化就跟到哪,每吨售价永远比我们低20美元。”罗研也期盼着,能尽快遏制全化公司侵权行为,要不然自家公司继续研发就是为他人做嫁衣,但若停止研发,市场迟早会被欧美日再抢回去。
无论哪一种结局,新和公司都是输家。
敢啃“硬骨头”
——唤醒“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新和公司水深火热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2023年10月,最高法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试点,最高法执行局身先士卒,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典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全面掌握并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
刘学利一接到报送案件通知,就知道破解“蜜胺”执行案的机会来了,与其拖着自己死磕,不如借最高法的东风争取一把拿下。
12月8日,最高法执行局组建交叉执行工作专班到四川督办另一个执行案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磊趁热打铁,抓紧向最高法交叉执行专班汇报“蜜胺”执行案情况。
强拆专业要求高、安全风险大、跨区域协调难、国内没有拆除先例……光是听着口头汇报,专班成员就能感受到这不是一个基层法院能拿下的大案,“就是一个高院都很难快速推进。”
当天下午,最高法交叉执行专班便直奔天府新区法院,现场阅卷。
堆成小山的案卷向工作组诉说着该案的重重困难。因全化公司是东部某省一家大型上市国有企业,如果直接披露其强制执行信息,会对金融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强制拆除设备停止生产,还会影响企业和上下游产业发展,大批员工将面临失业。
工作组就是冲着啃“硬骨头”来的,但也感觉有点棘手。
但困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自2019年,最高法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便开始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执行难,一方面难在“物”,一方面难在“人”。随着执行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和执行难度的增加,一些执行法院疲于应付、质效不高;一些执行案件受到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影响,长期停滞不前;一些执行法官受到权力、关系、人情的干扰,久拖不执、滥用职权。
执行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彻底解决阻碍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解决体制机制运行中的一些制度性制约,遏制滥用执行权及执行腐败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交叉执行,就是最高法党组亮出的执行“利剑”,剑指人性弱点,并从机制层面加以约束。
掌握案件情况后,最高法交叉执行专班当场拍板,“蜜胺”执行案由最高法执行局亲自挂牌督办、四川高院执行局靠前指导、成都中院提级执行具体推进,整合四级法院力量加速攻坚。
案件再次轮转回起点。既然强拆不是最优解,按部就班谈和解又白白浪费时间。为此,专班果断定下“以强制促和解”总思路,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则坚决强制执行完毕,必要时以拒执追究责任。
12月11日,成都中院正式将“蜜胺”执行案提级执行。
最高法、四川高院、成都中院三级法院执行局坚持党的领导,及时主动向四川、东部某省两地党委政府和最高法党组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为该案的执行搭建起更高层级的沟通平台。
在与东部某省省委政法委、国资委的协调座谈会上,三级法院执行干警从营商环境、知产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等各个方面,深刻分析着拆与不拆、和解与对抗的利弊,既彰显法院将执行进行到底的决心,又释放出以双赢多赢共赢为导向的善意。
对话促成共识。
“争取和解、各方共赢,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东部某省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对该案提出明确要求。
“一定督促全化公司尽快拿出和解方案。”东部某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当场表态。
另一边,四川高院和成都中院持续推进强制执行工作,压缩全化公司的生存空间——
发送司法建议,要求东部某省相关部门对全化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公开招标,制作拆除方案;摸清侵权产品买受人信息及销售情况,预备向买受人发协助执行通知;全面收集全化公司相关人员拒执犯罪证据……
“执行的拳头必须要强,才能让被执行人尊重规则。”戴伟说道,在法院多方围攻下,全化公司逐渐意识到自己已逃无可逃。
12月21日,全化公司打开了厂区大门,让成都中院执行团队进到现场勘查。
今年1月28日,新和公司和全化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以4.4亿元的专利许可费、持续侵权赔偿款“一揽子”解决本案以及正在四川高院诉讼中的另两起侵权纠纷等案件,在兑现新和公司胜诉权益的同时,也让全化公司设备在获得权利人许可之后持续创造价值,保障了地方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短短47天,新中国成立以来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我们要让全化公司之类的被执行人看到,通过交叉执行,我们敢啃‘硬骨头’,也一定能啃下‘硬骨头’。”最高法执行局态度非常坚决。
好钢用在刀刃上
——激活“第二百三十七条”
交叉执行工作三个月试点结束,最高法执行局亲自挂牌督办的5个重点案件全部执结。
不仅如此,全国法院也闻令而动。四川高院建立提级执行案件工作台账,着力强化监督管理;江西法院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山东法院通过提级、指定执行和相应工作考核,倒逼各法院克服畏难情绪,解决消极执行问题……
2023年10月以来,试点及部分主动开展交叉执行工作的法院共提级、交叉执行案件10767件,取得实质性进展4203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06.7亿元,一批大案要案“骨头案”被攻克。
许多人不解,短短几个月,一个沉睡20多年的条款凭什么能够啃下那么多“骨头案”,星星之火怎么会成为燎原之势?
“最高法党组关于交叉执行的重要部署,为交叉执行赋予了崭新的意义,在扬弃既往实践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交叉执行的内涵、功能、本质、范围、机制、效果等,具有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最高法交叉执行专班成员介绍道。
“比如,从内涵上看,‘第二百三十七条’里的交叉执行只包含了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两种方式。有效地实现这两种方式需要系统内外的督促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新时代的交叉执行是一个综合性、复合型的执行机制。”专班成员补充说道,新时代交叉执行更强调主动监督,上级法院靠前研判案件长期未执行背后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权力、关系、人情干扰及执行腐败等问题,在六个月期限到了之后,一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便可加速推进执行,做实“公正与效率”。
“在最高法执行局统一指挥下,我们也看到跨区域、部门、层级协同执行的更多可能性,为推动在更高层级建立提级执行或提级协调机制找到了成功范本。”成都中院院长杨诚体会到了新时代交叉执行机制的“鲶鱼效应”和“大兵团作战”释放的执行效能。
尽管交叉执行已在全国范围内多点开花,声势浩大,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些法院观望不前,不推不动;一些法院坐而论道,只开会议喊口号,光摸石头不过河;一些法院认为交叉执行不过是一次专项行动,是“一阵风”“走过场”……
改革就是不断凝聚共识的过程,没有广泛社会共识,改革就难以顺利进行。
2024年春节上班后的第一个周五,全国法院第一季度执行工作调度会召开,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强调,要深刻认识交叉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投入交叉执行攻坚战。
“新时代交叉执行已不是解决一时一地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和执行体制改革的‘独门利器’,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做实‘公正与效率’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执行现代化的制度性革命。”最高法执行局负责同志总结道。
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看来,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强化执行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举措,让“沉睡条款”真正成为管用好用的制度落地,对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法治进步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随着交叉执行在全国推广,更多深层次问题也接踵而至。
同一个案子,原执行法院为什么执行不了,换一个法院就能执结?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乃至执行腐败等问题?
面对持续高位运转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是否会将交叉执行当作新的负担,既不愿意“自曝家丑”,也不愿意“接包袱”“唱黑脸”?
怎样避免一些法院搞形式主义,把“选择性执行”的顽瘴痼疾带到交叉执行中,将正常办理就可办结的案件纳入交叉执行?
如何严防交叉执行在案件甄别、审查甚至执行等环节中可能滋生的廉政风险?
“管用”是交叉执行的前提,让执行干警知道如何用、用得好更为关键。使沉睡的“第二百三十七条”真正“活起来”,就必须在实践中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激发其自我造血能力。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君乐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魏立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最高法要通过加强交叉执行工作的统筹指导、细化完善交叉执行工作机制等,最大限度激发交叉执行效能,为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当前,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拟将交叉执行作为重要内容写入纲要。同时,对于交叉执行如何启动,案件如何选取,如何管理、考核、激励、追责和避免滋生新的廉政风险等,最高法正同全国各级法院一道,探索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改革不是朝夕之功,需要理解、时间和实干,甚至需要漫长的过程才能看到效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在最高法党组的领导下,只要坚持“摸着石头过河”这一重要的改革方法论,“第二百三十七条”大有可为,也必有可为。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罗研、新和公司、全化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