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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智能法治新时代的开启、挑战与突破

日期: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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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运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迭代,智慧法院、法律机器人等逐步应用,智能与司法融合程度逐渐加强,给传统司法理论和实务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在法治研究领域,学者们往往会选择不同的理论解释特定时代的法治演变,紧扣时代提出自己的法治主张。具体到当下,信息技术革命需要法治领域作出相应回答。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智能司法的深层逻辑是什么?是否会对司法的本质和职能产生影响?法治学科教学如何作出相应调整?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董青梅的《智能信息社会法治创新探索》一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该书对于理解智能信息社会的法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有益参考。

    在该书中,作者综合运用信息法学理论、多元法文化理论以及传统与现代相交融的法律方法,对我国法治在这一时期的战略选择、组织结构变化的背景和过程以及由此引发的新问题、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深刻描述和分析,深入探讨和揭示了智能信息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变化和发展过程。

    探索法治与文化融合的奥秘

    作者首先探讨了智能信息社会中的法律推理,包括理论比较、主体特征和纠偏分析。在类案推理部分,作者主要比较了凯尔森、哈特、考夫曼、德沃金以及卢埃林的推理理论,通过评析西方语言哲学中承载的政治、文化价值及其启示,揭示了法律推理和论证的走向。书中还比较了不同主体的法律推理,包括律师、法官和法学教师的推理特征。其中,律师的法律推理是私权的捍卫与沟通代言;法官的法律推理是制度权威与正当裁判;而教师的法律推理则注重知识启发与真理追求。最后,作者提到了司法行为中的干扰与推理纠偏问题,从复杂的法律专业术语、模糊的法律语言以及法律语言交流中的变异三个方面分析了原因,并指出了处理司法行为中干扰信息的正确态度。

    此外,作者从多方面进行论述,直面文化和法律中的有形与无形的冲突与竞争,识别、拒绝、应对,从而消解冲突、趋向合作。合作的目的就是消弭痛苦和追求幸福,法哲学承担着治愈伤害与重建幸福的使命。真诚的交往行动和对话理论,给通往法哲学理想之路提供了智识:矛盾是暂时的,幸福却是永恒的追求。司法不仅要作出裁决,更要着眼于治愈伤害和重建幸福,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的交汇中,我们可以开启新的法治境界。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现代法治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同时,现代法治也需要吸收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元素,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既要尊重传统文化的价值和意义,又要推动其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相互融合、相得益彰,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探索智能信息时代的法治难题

    智能信息时代对法律方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法律检索平台的变化、人工智能在法庭中的应用日益突出以及微时代的法律学习方法的更新。然而,随着科技向善而来的是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如何保障平等的信息获取权、如何对通过社交网络侵犯个人隐私进行处理以及如何保护“网约工”的劳动者权益等。因此,作者从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在线调解注重关怀与沟通、步入互联网时代的在线法院以及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智能司法的价值。虽然“互联网+司法”给司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马锡五审判方式中的优良司法传统在智能司法时代尤为重要。

    作者认为,算法作为工具应保持中立性,其决策也应当中立化。然而,部分算法拥有者出于现实利益的考量,并未中立地使用算法,从而导致算法歧视、数据跟踪、大数据杀熟、“信息茧房”等问题,使人们面临受到算法控制、失去思考能力的困境。因此,在智能信息时代,作为控制技术的智能法学理论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智能信息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法学教育也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和发展。信息时代,法学教育需要加强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在计算机辅助检索方面,数据库在增加和分享法律界的“蛋糕”的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资源和机会。然而,法律职业的两极构成和劳动构成也给法学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改进法律推理教育,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智能信息时代的法学专业呼唤混合式学习。在面临新挑战的同时,法学生也需要适应这种新的学习方式。通过混合式学习,学生可以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最终实现知识育人,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此外,当前我国信息平台具有孤岛化的典型特征。我国搜索平台众多,但各大平台互不统属、相互竞争,平台之间的信息差距很大。这就要求法学生锻炼自己熟练运用各种平台的能力,避免陷入信息孤岛中。

    作为电子商务第一大国、数字经济第二大国,我国已经开始尝试全面推广普惠大众的智慧法院、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等多元解纷方式。这些新的司法模式为我国在数字贸易、司法领域获得规则话语权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以适应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

    探索智能信息时代应对法律挑战的方法

    随着智能信息时代的到来,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从传统走向现代,再向治理现代化、信息化发展的两次跃迁。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实现了法治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治理能力和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在分析和解读我国法治建设的跃迁时,我们需要从理论层面把握法治的发展变化,同时也需要从实践层面观察法治的结构、技术、管理等要素的变化及其相互关系。作者在深度分析当今社会的基础上,列出了当今时代的九大冲突,这些冲突是当前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需要我们直面并加以解决。作者认为,多元法律文化之间有差异自然会有竞争,但我们可以利用科技来弥合矛盾、消除分歧。通过科技手段,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各种冲突和问题,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探讨了智能信息社会的规制之路。从宏观层面来看,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智能信息社会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路径,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界的法律问题和挑战。从微观层面来看,需要加强对智能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提高智能信息社会的智能化水平和效率。与技术发展相伴的制度建设也需要跟进,要用法律制度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防止滥用和泄露,还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促进智能信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对个人隐私保护、“网约工”权益保障、电子签名效力、在线调解等现实法律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要注重对于个人权利的保护,在个人信息侵犯不可逆的情况下限制算法和大数据模型的无序扩张;劳动法要重视对新型用工关系的规制;既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规范数字平台的活动,也要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该书对于数字法学、法治学和社会治理法学的构建具有积极意义。它能够帮助我们理性认识智能法治环境、战略、组织和功能之间的复杂动态关系,进而把握我国智能法治的演进规律,这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同时,该书也有助于法治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为未来的法治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