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审判体系是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强调:“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举旗定向,行稳致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机构职能体系改革优化取得明显进展,为审判体系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时代,新挑战,新征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幕式上提出,“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关键在优化法院机构职能体系,重点解决好机构设置规范、职能行使协同、体系运行高效等问题”。法院机构职能体系改革,要统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照顾好上下左右协同,推动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
科学规范设置组织机构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各专门法院、专门法庭在推进制度创新、促进依法治理、保障国家战略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海事法院,破产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国际商事法庭……近年来,各专门法院、专门法庭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审判体系现代化的路径方向,不断提升专业化司法保护能力水平。
为什么设专门法院?在哪里设?是否有必要设置专门法庭集中管辖?有专业需要、案件规模等考虑,根本上还要从国家发展战略考量。专门法院、专门法庭的设置要充分研究论证,把重点放在已设立的专门法院、专门法庭如何用足用好政策红利、不断完善功能上,同时指导普通法院、普通法庭履行好办理案件、促进治理的职能。
面对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之后31个高级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相继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具备条件的中、基层法院相继调整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南京、兰州、昆明、郑州等环境资源法庭先后批准成立。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加强制度规则引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强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制度建设,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融合协同履职
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矛盾纠纷逐渐多元化等新形势之下,同一个社会交往行为有可能同时触及民事、刑事、行政三个司法领域,开展专业化审判成为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是审判专业化的需要,也为三大审判职能融合协同履职提供了基础。
当前,少年审判、环资审判、知产审判等领域逐渐完善“三合一”改革,集中力量协同履职,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健全完善审判机制和审判体系建设,为专门领域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但从审判实践来看,此类案件集中管辖在很大程度上是物理的“三合一”,那么,如何才能做实化学的“三合一”?
要根据案件情况,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确定调处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的方式方法,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才是“三合一”审判更高的目标、追求。
强化大数据战略保障
数字时代,谁掌握大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
司法审判数据体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效,反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成效。自2023年4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每季度举行审判数据会商,对各项指标加以研究,分析原因、研提对策,形成进一步抓实的工作安排,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现代化绕不开信息化。目前,办理案件方面,智能技术辅助办案;诉讼服务方面,线上线下融合高效提供服务;数据共享方面,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多类型的司法数据库,以高质量的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审判体系高效顺畅运行,大数据战略保障,正驱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整体提质增效。
怎样进一步发挥大数据思维优势,以数据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要在打好数据基础上求实效,建好司法大数据库,规范高效地把庞大司法文书信息资源转化为海量有效数据。要在创新深度应用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创新大数据应用方式、平台、工具,组织探索、创新、优化大数据分析模型,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管理、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要在打破数据壁垒上抓联动,尽快真正形成全国法院“一张网”,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
体系优化才能基础牢。人民法院要积极解决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任务,通过审判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的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推进立案、审判、执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除署名文章外,本版内容均由本报见习记者 张 悦 撰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