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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融”入社会治理,“和”出万家灯火

日期: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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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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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门口解决烦心事

    “这块地靠我家更近,就应该我种!”

    “地是我向村里租的,怎么就该你种了?”

    “因为这件事,我的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你看我到今天还拄着拐杖。”

    在调解现场,顾兰与张芳一见面,依然情绪激动,剑拔弩张。

    见此情况,马晓剑、周小波决定分头调解,“得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从情理法入手,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书记,我没想跟她吵。”张芳说出了心中的委屈,“只是看到我按规定租用的地,她却抢先占用了,一时没控制好情绪。今天我是带着很大诚意来解决问题的。”

    “有什么问题不能好好说,非得直接去拔菜苗呢?”周小波直接点出了事件的导火索。他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入手,引导张芳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鼓励其主动承认错误。

    “她得按规定给我赔偿,不然这件事没完。”另一边,顾兰愤懑不已。

    事前已明晰双方争议焦点,马晓剑一针见血瞄准症结,根据王蕾在协调会上的指导,他耐心向顾兰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在纸上一笔一笔帮她列出赔偿清单,“你放心,我问过王法官了,该赔偿的项目都考虑到位了,金额也都是依据相关规定来的。”

    “张芳已经跟村里达成了约定,你当时为什么还那么不管不顾呢?”马晓剑提出了心中的疑问。顾兰听后一愣,自觉理亏。

    “村里本来是想为大家谋福利的,真没想到会引发你们两家的矛盾。”再次组织双方坐到一起,周小波苦笑道。

    此时,顾兰与张芳都已冷静下来,也认识到各自的问题。“顾兰,这件事是我对不住你,应该赔偿的我绝不推脱。”张芳首先打破沉默,向顾兰表达了歉意。

    顾兰摆摆手道:“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是我太固执了,那块地我不种了。”

    反复协商下,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我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了,万一她不认账,不赔钱怎么办?”顾兰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马晓剑第一时间向王蕾求助。通过李堡镇“融和法庭”,王蕾线上对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不到20分钟,拿到印着鲜红法院印章的调解书,顾兰吃下了 “定心丸”。

    顾兰和张芳握手言和,为纠纷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为今后邻里间的友好相处书写了新的篇章。

    “我们不能坐在法庭里等案件,要主动走出去,把司法审判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担起来。”王蕾介绍,“融和法庭”将强化人民调解的专业支撑作为重点工作,以“线上+线下”集中式业务培训、“点对点”指导调解、远程视频指导等方式,实现专业解纷力量的随时接入,推动法官专业知识与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优势互补的最大化。

    据了解,自今年8月试点运行以来,海安市7个“融和法庭”联合化解纠纷71件,接待来访群众148人次,辖区诉讼案件数量显著下降,诉前案件调撤率较今年一季度上升9.2%,委派案件调解成功率较今年一季度上升8.02%。2023年11月,《融社会治理,和万家灯火——“融和法庭”,解锁基层“智”理新方式》入选第三届江苏智慧法治创新年度案例。

    “诉源治理从来都不是法院一家的事。”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介绍,今年以来,针对基层解纷力量分散、机制松散等问题,南通法院以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为抓手,创新打造“融和法庭”。

    “通过嵌入县、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内部与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江苏微解纷等平台贯通,外部纵向与县、镇、村社网格等政府部门、基层组织联通,横向与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仲裁、公证、律所等社会组织互动,融合府院联动、多元解纷、庭所共建、法(院)网(格)融合等机制,为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运作提供法治‘链接’,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纠纷化解。”刘坤谈道。

    

    蹚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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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和法庭’就像一张网,将法官、调解员、网格员各种解纷力量更好聚集到了一起。”在这里,分工负责、联动融合、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正在逐渐清晰。

    好布局还需要细化“施工图”。

    提早介入纠纷前端化解,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开展以案释法、法条解读等专业培训,以及联合调解、远程视频辅助等实战指导;推进委派委托调解工作,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联动对接;采用“值班法官坐堂‘问诊’、‘融和’平台自助‘解忧’”的方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风险预防、案后回访、解决衍生问题等诉源治理各环节;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深入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聚焦基层法治热点话题,推出“融和小课堂”专题普法栏目……一条“闭环式”解纷链条正于无声处高效运转,让风波平息于微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不仅让老百姓“知道有”,更要“愿意来”,带着“满意归”。在11月30日召开的南通市“融和法庭”建设现场会上,南通法院描绘了这样的愿景。会上,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雷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总结推广“融和法庭”经验做法,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治理工作质效。

    期待不久的将来,“融和法庭”会成为基层平台解纷链条上的最耀眼明珠,“融”入社会治理,“和”出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