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基层一线从事调解工作13年,我认为,诉源治理是当今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基层矛盾纠纷多发的情况下,基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发挥作用非常关键。
法治意识是现代化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我们只有严格依法办事,着力做好“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调解力量、调解组织的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源头联动化解机制,才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诉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张鸿曌 晓 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