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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黄 乐 |
为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尤其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应抓住机遇,激发活力,不断创新,贡献社会,回报国家。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希望人民法院,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深化诉源治理,持续提升司法质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抓实“公正与效率”,实现繁简分流、快审快执,化解积案,避免“程序空转”,减轻民营企业诉累,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深化校地合作,引进专业人才,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充实审执力量,为高质量司法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陶 琛 陈 思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