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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天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包括美好公司在内的所有出资人权益,均属于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有权依法在破产程序中一并处置的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立法本意,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法院有权决定解除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或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该做法合法、可行!
创新举措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由于没有先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是否协助法院落实该举措,仍有所迟疑,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合议庭的成员们没有灰心,主动向上级法院、相关部门沟通解释,最终获得了他们的支持。
2023年3月,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下,徐汇区法院正式解除其他法院对重整企业的股权冻结措施,并在质押权人的配合下,涤除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股权质押登记。
2023年7月,明天公司破产重整成功,1800万元投资款全部到账,370户职工债权获得足额清偿,普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作出债转股、留债清偿处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博士(化名)向王嘉骏、孙建伟送来锦旗,感谢他们“厚德重法,倾心护企”,同时发出盛情邀请:“等公司上市了,你们一定要来参观。”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徐汇区法院第一次在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实践,为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司法保障了。
早先,徐汇区法院审理某科技公司申请破产一案时,就针对重整企业银行账户被全国多家法院冻结、轮候冻结,逐一解除冻结时间较长问题,结合企业破产法立法本意,积极探索一次性解冻银行账户、直接扣划至管理人账户的财产接管模式,仅用4天,就完成了重整企业所有银行账户的资金接管工作。
“当时出具的解除全部冻结民事裁定书,已经作为徐汇区法院处理破产案件的标准文书,使用在后续包括明天公司破产重整案在内的同类案件中,并且消除了金融机构协助办理扣划的后顾之忧,得到了破产管理人的一致肯定。”孙建伟介绍。
日前,由全国工商联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支持的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北京召开。峰会上,通报了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徐汇区法院为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司法保障的上述创新举措入选“百佳实践”。
“徐汇区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同时组织法官深入园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讲、商事纠纷预防化解等司法服务,做实诉源治理,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徐汇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糜世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