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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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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化解行政争议的“成”功之道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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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庭前“圆桌”会议,让行政机关与被处罚公司面对面平等交流。
成都中院副院长谢立新(右)带队赴彭州市水源保护地现场了解水源地保护建设情况及搬迁企业情况。

    构建党委统筹“大格局”

    “明明是生产商受到处罚,为何要波及我们经销商?”

    “消费者已经按政策享受了低价优惠,那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2017年,成都市3家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向政府申报2015年新能源汽车购车市级配套补贴时遭到拒绝,原因是汽车生产商2016年存在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消费者享受优惠价,行政机关分别向生产商及经销商拨付补贴资金。因此,3家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认为,此举非常不合理。

    经销商诉至青羊区人民法院,该院一审判决行政机关对经销商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案件上诉后,考虑到此案涉及金额大、影响范围广,行政机关重新处理耗时长且结果不确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所涉行政机关发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司法建议,在促进争议实质化解上下足了功夫。

    最后,在成都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经多次协商,经销商的合法合理诉求得到满足,主动撤回起诉,并于2022年1月给法院送来一面写有“三载讼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表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融入党委重点工作,放在市域社会治理大局中考量,也就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装上了‘马达’。”

    2022年,成都中院聚焦全市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全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难点堵点问题,报送了《关于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 保障全国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委、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成都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委政法委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作出“深化一次调研、制定一份实施意见、实施一次行动计划、筹备一次全市会议”的“四个一”工作部署。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就全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开展调研后,向成都市委报送《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建议》,成都市委书记施小琳批示要求在2023年重点工作中作出安排。今年5月,成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预防调处化解行政争议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制定配套细化办法。

    在成都法院的推动下,党委统筹、政府支持、多部门参与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正不断健全。

    找准司法为民“立足点”

    “通过庭审,我认识到我们公司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2022年11月,在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外,某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女士发自肺腑地说:“政府充分倾听了我们的心声,给予我关怀,我感到非常温暖。”

    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成立不久的小微企业,因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未按国家规定购进中药饮片和未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被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没收涉案药品、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后,武侯区人民政府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

    该公司不服,诉至武侯区法院。为了圆满化解纠纷,武侯区法院组织召开庭前“圆桌”会议,打破沟通壁垒,让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与被处罚公司代表面对面平等交流。开庭时,武侯区副区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出庭应诉,倾听并积极回应公司诉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公司规范开展药品进销存储过程管理和药品安全质量控制给予了全面指导。后来,该公司表示认罚,但因无力一次性缴纳罚款,提出分期延期缴款的和解诉求。最终,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缴款方式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该公司当庭撤诉。

    案件审结后不久,武侯区法院收到杨女士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司法为民办实事,化解纠纷暖人心”。

    据了解,成都法院在审理工伤认定、社保、征收拆迁、市场监管类涉民生案件中,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关注老百姓的实质诉求,千方百计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让司法有力量更有温度。

    聚焦司法建议“小切口”

    成都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仅仅停留在个案审理上,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争议化解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为此,成都法院积极提升行政审判“话语权”,创新开展“一案三建议”工作,即庭前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中发送协调和解、庭后发送规范执法行为的司法建议。其中,加强协调和解的司法建议工作推动了被诉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化解行政争议。

    彭州是成都市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辖区内某公司所在区域于2014年11月被四川省政府划定为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需要包括该公司在内的企业清理搬迁。该公司认为,他们前期投资大,而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太低,在与政府多次协商未果后,就补偿问题连环诉讼、长年信访,成为彭州市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

    怎样才能有效落实水源地保护政策,守护生命之源,又能依法维护企业的权益,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都中院对所涉行政补偿案件全面分析研判后,向当地政府发送了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的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成都中院并未一发了之,而是开展了回访及跟踪督办工作,并依法指导有关部门在考虑资金占用利息、调整补偿项名目等基础上优化原有补偿方案。2022年2月,成都中院副院长谢立新带队前往水源保护地现场了解水源地保护建设情况,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实质解纷工作推进情况。当地政府与案涉公司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后,成都中院考虑到所涉行政补偿数额较大、约定履行期限较长等因素,坚持常态化督办后期落实情况,确保补偿及时履行到位。

    最终,这一企业搬迁补偿纠纷彻底化解,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企业权益维护的有效平衡,也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制度的落实和完善积累了实践经验。

    织密协同解纷“联动网”

    作出一纸裁判容易,但如果结案后实质纠纷未解决,纠纷将回流到信访,甚至再次回流到诉讼。每一次回流,都意味着矛盾的再一次加剧。不唱“独角戏”,搞好“大合唱”,协同各方力量共治共建共享,是成都法院在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道路上不变的坚守。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解决纠纷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据了解,成都中院陆续在全市21个区(市)县推动建立了行政争议联动调处中心,全面加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把行政争议调处与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三年来,诉外调处行政争议1200余件。

    府院联席会议,是司法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形式。成都法院分别从市域社会治理、特定行政管理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大纠纷前端预防化解三个维度,创新开展“总对总”“专业对专业”“点对点”多形式府院联席会议。三年来共召开联席会议800余次,涉及市级20余家职能部门,全覆盖成都22个区(市)县,在构建信息互通、问题并研、争议互调新模式上取得积极成效。

    司法审判与行政复议、检察监督协作联动,会产生1+1+1>3的效果。

    2020年以来,成都中院与成都市司法局建立了行政案件信息共享、败诉应诉常态化通报的工作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从2020年的61.85%上升至2023年上半年的88.39%。今年2月,成都中院与市司法局会签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常态化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备忘录,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司法确认”三维化解模式;8月,成都中院与成都市检察院、司法局三方会签《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办法》,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听证调查、方案磋商、司法救助等争议化解关键环节,促进资源联动并轨最大化。

    “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指导性,让我对当前土地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把握。”今年4月,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听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关于土地征收及安置补偿专题授课后,颇有感触地说。

    开展同堂培训,有助于推动执法、复议、审判、应诉等各领域主体互学互促,达成法治共识,夯实联动协同基础。

    成都法院创建全市行政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特色品牌——“行知讲学堂”,邀请行政审判专家、知名法学教授和行政实务专家开展系列专题讲座。2022年开讲以来,通过线下、线上双课堂模式,为全市政法单位、行政机关特别是镇街一级执法人员共3.5万余人次开展实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