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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谢平如数家珍,他介绍道,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作为福建省世界遗产地巡回法庭创新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成功入选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为民间通过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开创性案例。
过往的工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累积了许多实践经验,如今,面对亟需保护的廊桥,闽浙法院有信心也有能力做到更好。
浙江高院副院长朱新力评价道:“在文化遗产保护上,浙江法院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保护职能,努力打造司法保护工作新标杆。如今,汇聚闽浙四地法院协同保护之力,推动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以司法助力廊桥成为闽浙地区永远美丽的风景。”
福建高院行政庭庭长陈晓军介绍,在廊桥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上,福建法院不断落实保护体系制度规范、推进司法协作交流互鉴、延伸司法服务保护实效、凝聚府院联动共治合力。近年来,福建法院依法审理破坏古廊桥周边生态环境行为案件,充分发挥廊桥文化遗存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
2020年,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准予寿宁县水利局对严重破坏古廊桥的生态环境、破坏河道原貌的采砂行为人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本案被执行人在杨梅州古廊桥下河道内违法开采砂石料,严重破坏古廊桥的生态环境,破坏河道原貌。寿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对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古廊桥周边的生态环境,给社会公众以预防、警示作用。该案例入选2021年福建法院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
浙江高院行政庭庭长葛宏伟表示,浙江法院始终坚定扛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的法治担当,推进审判职能、人员和理念“三合一”实质融合,发挥专业化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设立廊桥旅游文化巡回法庭,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实行涉廊桥文化遗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等,着力构筑起全面的廊桥司法保护格局。
开启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升级版”
构建具有闽浙特色的传统文化保护司法体系,是愿景,亦是目标。
过往几年,闽浙法院通过“专门合议庭”“桥员制”“司法+保险”等做法,不断延伸司法服务保护实效,打造出全域、立体的廊桥保护模式。而今,《闽浙法院关于司法助力木拱廊桥申遗十条举措》中提出组建“三合一”专业化审判团队,统一受理区域内涉木拱廊桥遗产的相关案件,提升文化遗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府院联动,定期联络工作,健全文化遗产一体化协同保护机制;坚持“立审执”一体运作,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及典型案件教育作用;强化源头综合治理,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等工作举措,让廊桥司法保护再提速、再升级。
福建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珩表示:“本次会议紧扣申遗目标要求,突出了整合审判资源、妥善审理涉廊桥纠纷、强化执法司法衔接与源头综合治理、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等举措,标志着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进入一个新阶段。相信通过两省四地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共同打造出廊桥文化司法保护的闽浙样本。”
据介绍,接下来,闽浙法院将持续深化落实《廊桥文化遗产闽浙地区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闽浙法院关于司法助力木拱廊桥申遗十条举措》等司法协作规范性文件,锚定目标积极作为、兼收并蓄、整体发力,推动健全廊桥司法保护一体化工作格局,以司法力量让木拱廊桥的古韵与新声传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