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吕卉卉)“法官,我们损失了上百万元该怎么办?”日前,浙江省东阳市某外向型企业法务应某在开庭后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法官徐文龙询问道。
经过近5个小时的庭审,应某已预感到存在败诉的可能,颇为担忧。
应某所在公司是东阳一家颇具影响力的灯具制造企业,长年为飞利浦、松下等国际大牌提供成品灯具。上海某外资公司主营各类电子元品件的批发。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东阳公司向上海公司采购价值26万余元的芯片,用于组装灯具后发往德国。2022年12月,2万余套灯具全部生产完毕,但东阳公司在出厂自检中发现灯具不良率达25%,经排查,认定系上海公司提供的芯片组装不当导致,于是拒绝支付货款。之后,上海公司催讨货款未果,将东阳公司诉至东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26万余元并赔偿损失。
对于组装不当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东阳公司认为上海公司未明确告知芯片异于同类型产品的组装要求,导致其按照同类型芯品的组装方式组装时失效,而上海公司则认为已提供了使用说明并进行告知。东阳公司还指出,由于灯具不良率高,其临时向其他公司采购芯片并返工,重新生产2万余套灯具空运交付给德国买方,因此还产生了112万余元的损失。
庭后,徐文龙一方面带领合议庭成员实地走访东阳公司,现场勘查双方存在争议的产品,并对东阳公司的生产、交易流程作了全方位的了解和评估,指出东阳公司内部流程存在较大漏洞,并指导开展相应的合规整改工作。另一方面,徐文龙积极联系上海公司,以东阳公司合规整改后可继续合作,说服上海公司降低诉讼预期。
“以往这种案子,我们都是本诉诉完打反诉,一审审完打二审,一两年才能拿到货款,等拿到货款,双方已经再无合作可能。通过法院主导的合规整改,我们看到了对方企业的生命力,为了再次合作,我们愿意作出让步。”上海公司代理人律师感慨道。
最终,经过近一个月的协调,东阳公司与上海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东阳公司当天支付了全部货款,上海公司免除东阳公司的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了东阳公司的部分损失。“法院参与指导企业合规整改,可以帮助我们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风险,真正让企业发展后顾无忧。”东阳公司负责人倪某感激地说。
这是东阳法院对外向型企业在民商事领域开展合规改革的一次有益探索。该院将进一步强化外向型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助力外向型企业做大做强,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