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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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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打造“行业调解+赋强公证”的金融纠纷治理新模式

日期: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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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仅有一纸调解协议还远远不够,“实践中,金融机构起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拿到具有执行效力的胜诉判决。为此,我们特别将金融调解和赋强公证相结合,通过公证方式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义乌法院福田金融法庭庭长应金鑫介绍道。

    “赋强公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解协议确认阶段,由公证机关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目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阶段为执行确认阶段,如果债务人不按调解协议履行,将由公证机关开展限时催收调解,若仍不履行的,则出具执行文书,债权人可凭此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进而形成‘前置审查—赋强公证—催收调解—执行证书—执行辅助’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公证模式。”应金鑫说道。

    通过这一程序,既加大对违约方的震慑力度,降低维权方实现债权的风险,又大大节省了诉讼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今年以来,在义乌法院的指导下,义乌市公证处已与8家银行签订协议,采用赋强公证方式处理案件50余件。

    此外,针对当事人确无还款能力,不适宜调解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义乌法院还不断深化繁简分流,对占法庭案件总量60%、同质化的简易案件通过类案同审、多案联审,将简易金融案件平均庭审时长和审理天数分别缩短至5分钟和30.5天。同时,广泛引导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案件进入督促程序,审查通过后1至3个工作日内即发出支付令。今年以来,对金融类纠纷发送支付令1017份,涉案金额2.34亿元。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义乌法院将继续探索‘行业调解+赋强公证’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路径,为义乌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义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传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