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桃花潭,是一座充满诗情画意的古镇,因诗仙李白留下“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千古绝唱而闻名遐迩。
2014年,安徽某文旅公司与桃花潭镇桃花潭村6个村民组177位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共计流转土地610亩,用于栽种观光植物和农作物,丰富桃花潭景区出入口风光,提升景区的观赏性。由于前几年旅游业经营困难,往年都按时支付土地流转费的文旅公司,自2021年起未向村民给付土地流转费。村民一开始比较体谅文旅公司的难处,眼看连续三年的土地流转费都不兑现,意见越来越大。当地政府和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但村民认为文旅公司系政府招商引资来的,调解可能会偏向公司。今年4月,部分村民向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泾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徐佩得知这批土地流转费纠纷涉及177位村民,在泾县实属罕见,当即决定成立由1名退休法官和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组。调解组详细了解纠纷后一致认为,该系列案件基于同一事实基础,如果能在村民中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作为代表进行诉前调解,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征得村民的同意后,6个村民组推选出6名村民代表,调解组先行对这6名村民代表的案件进行示范调解。
调解员多次电话、走访联系6名村民代表和文旅公司负责人,充分了解双方意向,在促成村民代表与公司之间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后,组织双方面对面解决问题。
“这些土地流转费是村民的生活费,公司与每位村民都签订了合同,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尽快支付土地流转费及违约金。”调解员邹宝荣说道。
“这点我们也承认,之前村里的水泥路是公司修的,村民的医保也是公司买的,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实在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村民能让我们分期付款,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标准。” 文旅公司诉讼代理人吴宗辉无奈地叹了口气。
“理解归理解,但是两年来一分钱不付,土地流转费是许多村民的基本生活费,你们现在不仅要分期付款,还要降低违约金标准,这不可能!”村民代表不乐意了。
看到出现明显分歧,调解员让双方暂时分开,采取“背靠背”方式继续调解。
“大家都有难处,说到底是公司理亏在先,若真走诉讼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该赔偿的违约金不会少,如果这事再拖着不解决,会影响公司声誉,公司的损失将会更多。”调解员张金根向文旅公司代表分析利弊。
“你们今天来到法院,就是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解决问题,公司是违约在先,前几年旅游业经营困难,土地流转合同还没到期,希望村民也能互谅互让,给文旅公司一个喘气的机会。”调解员张英莲苦口婆心地和村民代表说。
调解员和村民代表反复强调,旅游业是桃花潭的支柱产业,一业兴,百业旺,旅游兴旺就能带动桃花潭其他产业发展,村民也能增收。
经过调解组3个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文旅公司于今年7月30日前支付村民2021年土地流转费及违约金;今年10月30日前支付2022年土地流转费及违约金;今年12月30日前支付今年土地流转费及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位村民全年土地流转费的7.5%支付。
签下调解书后,村民代表激动地对调解员说:“这下夜里能踏实睡觉了,感谢法院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调解。”
徐佩和调解组又专门上门指导桃花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比照6名村民代表的调解方案,对剩余171位村民的土地流转费及违约金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再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生效后,文旅公司已向177位村民足额履行第一期付款义务,上个月,已按约先向6名村民代表支付了第二期款项,剩余171位村民的土地流转费和违约金正在陆续发放中。”徐佩说,“我们会督促文旅公司在今年12月30日前将2023年度的土地流转费支付给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