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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 林华忠 |
福建法院在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以我所在的福建省漳州市为例,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大局,以蓝碳司法协同保护为切入点,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参与机制,设立了全国首个双碳生态巡回法庭,经常组织干警深入渔区、码头、乡村等地开展“守护海洋”专项普法活动,还开展净滩护海等公益活动,构建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东山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