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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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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案一审宣判

日期: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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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贵阳9月18日电  (记者  金  晶  通讯员  周  尧)今天,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贵阳中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