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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强制管理破僵局 腾退海边农村房

日期: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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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李院长,我是申请人马某,我的案件以房租抵付部分债权是一种执行创新,本人对你们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收到了一封来自申请执行人马某手写的感谢信。

    这起纠纷还得从2015年讲起,因承揽工程需要,刘某和董某夫妇向马某陆续借款60万元。但因经营状况不佳,债务人自2019年起拖欠支付利息。马某多次索要本金及利息未果后,无奈之下将刘某夫妇俩告上法庭。

    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刘某和董某共同偿还本金6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两人依然没有按期履行,电话打不通,微信也联系不上,情急之下马某遂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普陀区法院六横人民法庭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普陀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均无有效财产可供执行,并且还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和董某还有数个未执结案件。

    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刘某早年在老家建有一处房产,经查属于农村宅基地,内饰装修较完善。

    “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买房,农村宅基地转让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院查封了该房产以后,向房产所在地村委会调查得知,并没有符合申请宅基地资质的村民有意向购买。”案件执行似乎陷入了僵局。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却空置农村豪华三层“别墅”?马某多次向普陀区法院、舟山中院信访。执行干警在办理信访案件中了解到,该村地理位置靠近海边,周边有“龙头跳”等旅游景点,附近房产在夏季出租的较多。

    虽然房产无法直接变现,但是否可以利用房产出租的租金偿还债务?经舟山中院与普陀区法院多次沟通,执行法官产生了新的执行思路,即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租该房屋,以租金抵偿债务。

    案件似乎找到了执行突破口,但在意向承租人看房前一天,被执行人突然拒绝接听法官电话,玩起了“失踪”,别墅楼始终大门紧锁。

    7月24日,六横法庭及时在房屋前张贴腾退公告,并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退和交付钥匙。但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法院组织干警对该不动产强制开锁和腾退,并将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马某进行强制管理。

    目前,该农村自建房正在进行招租,债权人也看到了还款的希望,不再信访的同时,甚至还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为两级法院的有效执行点赞。

    近年来,以农村房屋作为执行财产的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多。但是因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保障功能的限制,宅基地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且一般共有情况复杂,法院处置存在诸多困难。本案在评估农村房屋现有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创新采取强制管理手段,以申请执行人为管理人,利用房产出租产生的租金偿还债务,为农村房屋价值变现提供了新的执行思路,最大化实现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再小的案子,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舟山法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强力推进“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从当事人视角出发,以当事人满意度为标准,持续深化高效协同的查人找物机制,创新执行方式,大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凝聚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