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案难调解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某些涉案证据存在补签,证据效力问题争议大……”近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调解中,法官现场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调解员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自2023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每月都会开展调解员培训会,落实调解员培训会制度,实行法官授课、调解员专题分享的模式,实现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案件“集约化”,凑齐类案化解“一个调”。
今年以来,洪山区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贯彻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物业服务纠纷化解方面探索出一条最优路径——“五个一”工作模式,即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主导、法院指导的“一盘棋”,坚持汇聚力量、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前移司法阵地、打通调解最后“一公里”,提升专业能力、凑齐类案化解“一个调”,创新提质增效、做好诉源治理“一条龙”。截至目前,该院运用“五个一”高效化解物业服务纠纷2029件,其中诉前化解相关纠纷1500余件。
洪山区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当地区委政法委主导、上级法院指导下,精准对接区矛调中心,统筹司法局、房管局、仲裁委等部门,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解纷资源,构建物业纠纷化解多元共治、多方协同的“一盘棋”格局。
今年3月,洪山区法院还联合房管局、街道,共同签订物业纠纷化解合作备忘录,房管部门建立物业纠纷系列案件“双报备”制度,定期公开物业公司“红黑榜”。洪山区法院将“红黑榜”作为诉讼中综合评估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构建三方良性互动机制,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
针对物业纠纷案件,洪山区法院做到诉源治理“一条龙”。诉前主动“上门巡诊”,法官团队提前参与案件调解,以物业服务地为单位,及时化解对口小区纠纷焦点。诉中实行“经理到庭”制,实现面对面回应业主诉求,以沟通促化解。诉后,实行“以判促调”,以批量物业纠纷的已判案件引导带动同类案件参照裁判结果调解。在2023年3月的一批物业纠纷系列案中,该院通过发布物业纠纷示范判决,剩余30件纠纷参照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宋揽月 高 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