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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株洲中院先行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的预重整机制,指导破产管理人核查资产1.2万余项、审核债权1300余笔,核减债权30余亿元,于90天内完成资产债务清理,于100天内成功召开债权人会议,高效完成资债框定工作,为招商引资做好充分的准备。
“当时正值房地产行业低迷期,诸多知名房地产企业陆续暴雷,市场信心受挫,融资难度极大。资金问题一度扼住重整咽喉,几家投资者都打了退堂鼓。”株洲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帅团结告诉记者。
引入投资失利,大量债权人急于挽回损失,华晨公司因关联诉讼导致账户被冻结无法复工复建……多重问题接踵而至。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易文胜从最高人民法院一项关于如何激励债权人参与投资、生产自救的调研课题受到了启发:如何依法引导,债权人转变为这场自救的重要参与者?
能动司法观念的转变,办案团队终于在一团乱麻中找到了线头。
在强化府院联动、内外协同中,案件办理从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出发,迅速打破了僵局。
对内,为了打消建筑方、优先债权人等众多债权人的顾虑,株洲中院提出鼓励共益债参与投资债权人按投资额度等比以现金方式清偿存量债权为核心的激励方案,联动住建部门解控释放预售监管资金、项目资本金等1亿余元,多方推进复工复产,联动教育部门解决未交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联动产权登记部门解决业主办证问题等,保障民生需求。
对外,为了争取最大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支持,在株洲市委书记和市长的支持下,历任主管副市长先后多次赶赴北京与投资方洽谈,易文胜和破产管理人先后持续驻守北京近3个月,通过府院联动和周密的工作方案,成功引入国内单笔金额最大达12亿元的共益债融资。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从最大债权人,到共益债的投资者,从曾经的对立面,到拿钱再投入,府院联动为招商引资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强劲信心。
中国华融公司负责人坦陈:“华晨公司资产优势是根本,政府办实事解决后顾之忧,法院办案团队非常专业,靠得住。”
2022年8月10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详细周密操作性强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高票通过。2022年12月31日,共益债首笔投资款1.1亿元的放款,华晨地产复工续建工作全面推进。
今年3月,第一批已交付700余套新房;7月底,第二批1400余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标准,交付到位;剩余8000余套全在计划执行中。
华晨地产公司副经理唐建湘谈起重整之路感慨良多:“只有经历过绝望,才更懂珍惜,强有力的府院联动挽救了公司,我们有信心,一定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保质保量将每一套房交付到购房者手中!”
“此案的高效办理,盘活了168亿余元资产,保障了179亿余元债权,16000户老百姓的住房有了希望,华晨公司的危机得到了切实管控,有效化解了区域金融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多方共赢。”株洲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罗绍昀对此案办理高度肯定。
新局:构建内外协同工作大格局
往前延伸是服务,往后延伸是监管。如何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后半篇文章”,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
针对破产审判中可能出现的违规选任管理人、围标或者违法转包、挂靠、资产处置不公开不透明、挪用侵吞破产企业资金等廉政风险,湖南高院和省纪委监委驻湖南高院纪检监察组就破产审判中的廉政风险防范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堵塞漏洞措施。
“今年以来,湖南高院指导各中院逐步建立破产管理人资金账户双控制度,支出资金必须经过法院审批,杜绝随意支出挪用。对400余件破产案件中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打分和登记评定,对6家严重违法违规的管理人予以除名。”湖南高院民二庭庭长尹小立介绍。
湖南法院全面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审查“高压网”,斩断权力寻租的“围猎之手”。为了加强事前预防,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名册编制等制度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法院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为了加强事中监管,建立健全管理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债权人委员会监督职能、管理人报酬制度和工作质效考核办法,完善管理费用列支、破产企业资金监管等制度,出台管理人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指引,开展全省法院破产案件资金管理情况大检查,保障权力依法运行。为了加强事后审查,落实评查惩戒机制,对信访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破产案件,严格惩戒履职不当的管理人。
“此次调研问题找得准,举措实,将有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湖南省纪委监委派驻湖南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粟志远给予充分肯定。
为了构建全省府院联动、内外协同工作大格局,近年来,湖南高院与省发改委共同牵头召开省府院协调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调研座谈会,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府院协调机制纳入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省直机关绩效考核,推动全省14个市州全部建立府院协调机制,7个市州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11个市州建立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实质使用援助基金459万余元,帮助衡阳鸿基起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湖大远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39个无产可破企业顺利出清。
为了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堵点、难点,湖南高院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下发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税务办理难、信用修复难、注销变更难、项目融资难、破产费用缺等“四难一缺”问题5个指导文件。
今年以来,湖南法院紧紧围绕营造国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审结破产申请审查和破产案件503件,同比增长37%,通过破产审判促使135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帮助6家企业获得新生,顺利审结了湖南猎豹股份有限公司、怀化英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重大复杂破产案例,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表示:“湖南法院将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大计’,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年’活动,重点构建好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等‘五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