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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惩恶扬善,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日期: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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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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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发展,做维护公平竞争“护航员”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其中,如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

    段农根介绍:“本批典型案例主要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助力营造诚信营商环境、督促市场交易各方遵守合同约定三个方面,助力营造诚实守信、法治化营商环境。”

    河南某补胎服务有限公司诉谭某某商业诋毁纠纷案中,谭某某持续对河南某补胎公司进行大量否定性评价,且使用大量侮辱、贬低性语言,客观上对该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减损。法院明确产生误导、损害商誉的虚假事实的认定标准,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诚信经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遵守合同约定是契约精神的灵魂,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是对经营主体诚信的底线要求。”段农根表示。武某某诉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肯定和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辅助社会公共治理,遵循了契约精神,倡导消费者诚实守信。

    姜某某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人民政府食品广告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中,姜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姜某某虚假宣传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院判决依法打击虚假药品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不法行为,惩治不良商家的“歪脑筋”,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旗帜鲜明,用公正司法呵护“真善美”

    随着社会精神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好人”越来越多,“义举”愈发多见。

    救人未果但受损,应不应该得到赔偿?在王某某诉梅河口市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中,王某某接到求助后迅速下井救人,但救援并未成功,自己因窒息昏倒在地,经救治后恢复了意识。王某某要求某热电公司承担医疗费、护理费。

    在没有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前提下,王某某面对他人的危难,勇敢挺身。“王某某的救助行为虽然未能成功使他人转危为安,但法律应当鼓励这种见义勇为行为,救助成功与否不影响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法院裁判旗帜鲜明、一锤定音。

    让好人有好报,不辜负每一份善良。陈志远表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民法典立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见义勇为者解除后顾之忧,送上“护身符”,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陈志远介绍,本批典型案例重点在善意施救、见义勇为、自甘风险等方面明确支持了正当行为免责、自甘风险自负其责的基本理念,用公正司法呵护道德正气,让老百姓敢做好事、愿做好事,让助人者觉得更踏实、更有保障。

    在张某某诉韦某某健康权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张某某自愿参加具有相当风险的篮球比赛,韦某某的防守行为虽然构成犯规但在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韦某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在张某诉上海地铁某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某保安服务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中,原告不配合安检人员安检被阻拦倒地受伤,其间,安检人员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其他过激行为,阻拦原告进站系履行安检职责的正当行为。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缺乏依据,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段农根指出,人民法院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分清是非,定分止争。要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回归本源、捍卫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