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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这里有营商的法治沃土”

日期: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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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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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大型企业在采购货物、工程、服务过程中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问题由来已久,已成为影响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顽疾,与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要求背道而驰。”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说。

    南京中院突破合同约定,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判决违约方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且利息总额不设上限。

    像这样用足用好政策与法律工具箱,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解难题的做法,南京法院在许多案件审判中都有运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般因金额大、案情复杂,导致审理周期长。陷入工程施工质量纷争的南京某岩土科技公司负责人刘某因案件久拖不结资金回不了笼而烦恼。让刘某没想到的是,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对无争议部分的造价进行固定,并就该部分工程款先行判决。先行判决这一裁判方法创新,为涉企纠纷化解降本增效开设了一条快速路。“这是一种雪中送炭的帮扶,让企业复元气、添信心。”刘某说。

    民企发展高质量,经济发展新航向。南京中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的十条措施》《关于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爬坡过坎助把力。紧盯民企发展需求,南京法院《探索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强、优”的新模式》的创新实践,被南京市委作为重点改革事项推进。

    设路标,以裁判创新为企业导航

    创新是许多科技类民营企业蜕变成长的“动力源”。然而,日新月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不断冲击着法律保护边界,叩响司法审判的大门,期待司法为企业前行设立新“路标”。

    这是一起不寻常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案件,作为新类型案件,裁判无先例可循。

    成立于2004年的南京沁恒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型企业,其自主研发的CH340芯片广泛应用于控制、消费类电子和电脑周边产品,受到用户广泛信赖,并逐渐成为网红产品。

    正当沁恒公司投入资金进行研发时,却发现市场上有不少假冒的CH340芯片。

    “小小的一颗芯片,是工程师经过数十年的奋斗研发出来的,可对方仅用几个月就抄完了。”沁恒公司负责人气愤地说。

    究竟是仿冒还是自主研发,双方各执一词。

    经查,自2017年底至2019年底,上海某公司销售侵犯沁恒公司著作权的GC9034芯片共计830余万个,销售金额730余万元,全部归公司所有。经抽样鉴定,仿冒芯片相关软件代码、工艺类型、芯片顶层布图布局等与CH340芯片基本相同,相似度达100%或90%以上。

    “大量的仿冒产品使我公司市场销售额严重下滑,企业生存出现危机。”沁恒公司负责人说,“为留住客户,产品被迫降价出售,再加上仿冒产品的售后处理,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更严重的后果是,大量的仿冒产品使公司的信誉和品牌形象受到严重影响。”

    法院最终认定,侵权芯片的软件著作权与该芯片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并构成CH340芯片的核心技术。法院根据上海某公司开具的发票记录,认定销售侵权芯片830余万个,非法经营数额730余万元。判决被告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公司判处罚金400万元,两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此案被评为南京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并公开发布。让裁判价值增量,南京法院为企业创新设立“路标”,为科技创新导航。

    “民营企业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司法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把服务与保障做到企业需要上,使企业复元气、添动力、强活力,答好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应用题。”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