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们尽心排忧解难,困扰很久的糟心事总算解决了。”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凤桥人民法庭干警来到辖区曹王村,现场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
傅某是残疾人,2012年与姚某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婚前缺乏了解,二人婚后矛盾日益加剧,自2020年起分居至今。姚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考虑到傅某的特殊情况,凤桥法庭干警来到曹王村村委会,联合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曹王村村干部共同就傅某、姚某的离婚纠纷开展源头化解工作。
通过走访邻居,以及分别对傅某、姚某和双方近亲属等进行现场询问,法庭确认傅某本人对结束其与姚某的婚姻关系并无异议。
最终,经法庭、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等各方调解,傅某与姚某就离婚及补偿
达成一致,姚某当场向傅某支付了约定的补偿金。图为法庭干警联合司法所人员、村干部为双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