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家辛辛苦苦养的羊,被邻居家的狗咬死了,对方还不肯赔钱,我要起诉他们……”
“大爷,慢慢说,具体是什么情况?”
6月的一天上午,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瓮江人民法庭来了一位面容焦虑的老大爷,手里颤颤巍巍地拿着一份诉状,边说边将诉状递给了法庭负责人艾方方。艾方方扶着大爷坐下,递给他一杯水,让他慢慢说。
艾方方在大爷断断续续的讲述中了解了事情原委。大爷姓何,是瓮江镇仗义村的村民,家中养了两只羊,没承想被何某、冷某两邻居家的三只狗咬死了一只,而且还是一只怀了小羊崽的母羊。事情发生后,何某、冷某两家不肯赔偿损失,且态度强硬,何大爷咽不下这口气,拿着一纸诉状来到法庭。
这是一起简单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在农村,狗咬死羊、鸡甚至是咬伤人而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当“牧羊人”杠上了“汪主人”,这起纠纷该如何快速化解?艾方方开始思考解决方案。
考虑到案件事实比较清晰,涉案标的额不大,纠纷发生在同村相熟村民之间,对簿公堂将影响邻里关系,诉前调解处理能够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艾方方决定启动多元联合解纷机制,邀请村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调解。
艾方方打电话告知何某、冷某法庭已经受理了案件,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谈谈,后又来到瓮江派出所,找到民警仔细了解当时的出警及前期调解情况。通过三天的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后,艾方方决定组织三人进行“背靠背”的调解。
调解当天,法院与司法所、村委会的人员一起来到何大爷家,分别对三方当事人进行了情绪疏导。一开始,三方当事人对赔偿金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艾方方耐心倾听了各方想法,梳理案情,并进行了释法析理。
“你们对自家的狗疏于看管,咬死了何大爷家的羊,给何大爷造成了损失,肯定是要赔偿的。”
“何大爷,你和何某、冷某都是多年的老邻居,平时有困难都相互帮助,不能因为一件事坏了你们的邻里关系,大家相互理解,各退一步,您看怎么样?”
最终,在多方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均同意按赔偿800元、羊肉归何大爷的方案解决此次纠纷。何某、冷某当场支付了800元赔偿金,何大爷也写下了撤诉申请书。
“法官,感谢你们亲自来村上一趟,帮我解决了这个矛盾!”何大爷握着艾方方的手,连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