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筱岚:
陈友红业务能力强,经常主动承担大案要案审理工作,常常听到她说:“我们办案子不能有半点马虎,因为我们任何一点小错误,都很可能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办案时,她非常重视全面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仔细审核证据材料,确保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她对待每一件案件都一丝不苟,对待每一名当事人都非常尊重。她用自己的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是有力量、有温度的,坚守在平凡岗位上的陈友红答出了一张司法为民的漂亮答卷。
双峰法院院长傅玮:
陈友红是一朵向阳而生、逐光而行、心有暖阳的“解语花”。她党性意识和大局观念强,能够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认真,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她好学深思、勤奋不懈,“沉浸式”进行政治学习、钻研业务,在思想碰撞与打磨淬炼中不断提升自我;她勤勉务实、励精笃行,在普法、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中都可以看到她的身影,时刻保持前进的步伐,用发展的眼光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主动把各项工作往前推、往前赶、往前抓,推动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落实。
娄底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曾爱东:
工作中,陈友红做到了人情说不倒、权力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永葆一名清廉法官的本色。面对疑难案件,她从不畏惧,面对当事人的倾诉从不烦躁,面对处于困境中的当事人,她常常化身为“爱心妈妈”“知心大姐”。2019年6月她办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上诉人是一名农村妇女,因交通事故造成其严重骨折和颅脑受伤致精神疾病,案件争议非常大。她接手该案后,迅速阅卷,了解案情,分析争议焦点,明确工作思路,采取“面对面、背靠背、上门说”等多种调解方法,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将案件调解结案。
娄底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彭明珠:
很幸运能给优秀又亲和的陈友红当法官助理,平时我们都叫她友红姐。对我们年轻人,她总是倾囊相授,业务上对后辈悉心指导。“不懂没关系,但要想办法弄懂,多查多问多想。”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由于不懂相关专业知识,我一度非常苦恼,友红姐跟我说了这句话。由于民事案件涉及领域广泛,很多时候,审理民事案件,不仅要懂法律,更要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背景知识,当遇到其他领域的专业问题时,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向权威部门询问了解相关情况、查阅专业书籍,确保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以作出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