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长,我是石梁镇里前坞村的书记,我们村有两户邻居因为换地产生矛盾,都已经打起来了,村里处理了好几次了,都没有解决,麻烦你们帮我们调解一下吧。”那天,正在参与诉前调解的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石梁人民法庭庭长张培丽,接到了村干部的求助电话。
挂断电话,张培丽立刻安排干警主动和书记对接。
“6年了,整整6年了!她一直阻止我建房,我都有照片为证!这次还不让我在自己的土地上挖排水沟,我屋后的积水都快成池塘了。”
“她恶人先告状!是她不履行换地协议,还在乡里乡亲面前造我弟弟的谣,甚至闹到我女婿单位。我不跟她调解,让她不要坐我对面。”
法庭干警赶到的时候,江某和吴某正激烈地争吵着,互不相让。
打架的两户人家江某和吴某是前后屋相隔十几米的邻居,此前一直都互帮互助,关系融洽。6年前,本着建房的方便,两人互换了屋后的宅基地,然而这一换,打破了几十年来祥和宁静的邻里关系。
吴某的家地势较低,需将土地向下深挖两到三米,因土质较为松软,向下深挖会造成隔壁江某的房屋塌陷,江某提出要保留80厘米的土地,保持原样以保障自家房屋的安全性,这导致吴某觉得自己换地换亏了,双方就此引发矛盾。这一天,两家终因排水沟的问题大打出手,民警都来到了现场。
“江阿姨,首先请你放心,我们绝不会因为谁是哪个干部的亲戚就有任何的偏帮。调解工作都是基于你们自愿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开展的,这里有一段公安机关调取的监控录像,我们可以一起还原事发的经过……”在法庭干警的耐心劝导下,看完监控后的江某也平静了下来。
“刚刚确实太激动了,我向你们道歉。我们确实也有不对的地方,换地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我们愿意调解。”江某表示。
通过认真聆听双方陈述和对证据材料的分析,法庭干警确定了调解思路:一是明确故意伤害案件的事实,确定责任方;二是找出矛盾症结,拿出化解纠纷的“良方”。
调解当天,派出所、镇矛调分中心、村委都来人了,大家都想帮这两家曾经的好邻居重归于好。
“你们两家本来关系很好,现在却因几平方米的土地这6年里争吵不断、大打出手,甚至影响到了你们小辈的工作生活。再这样无休止吵下去,有什么好处呢?”经过9个小时的调解,江某和吴某终于达成一致:打人一事双方互相谅解,互不追究;换地协议进行变更,江某以吴某家的房屋为长再转让20厘米宽的土地给吴某,并支付吴某挖地费用1000元。
“谢谢你们,这个压在我心中6年的大石头终于搬开了。”临走前,江某对每个参与调解的人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