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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干警对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实地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后的执行情况。
原告黄某与被告秦某是同村邻居,双方的土地相邻。2022年9月,秦某为拓宽道路,未经同意便私自挖除黄某土地里种植的桑树并占用其土地铺设道路。双方因用地问题和赔偿问题引发争议,黄某遂起诉至法庭。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大家乡里乡亲的,有事好好商量,切莫伤了和气。”2022年11月,凤山法庭收到案件后,主办法官姚静云当即联系村干部、当地老党员开展联合调解,以“六尺巷”典故打开当事人的心扉,以情理与法理相结合,为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和邻里和谐的重要性,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让出20公分土地供被告出行,被告须在约定期限内恢复超出部分的土地原貌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此次回访期间,看到被告已经按约履行了调解方案,原告土地上补种的桑树长势良好,姚静云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图①: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图②:法官测量案涉土地。
图③:法官察看案涉土地上补种的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