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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人民法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将传统民商事法律制度、原则应用于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丰富裁判规则,保障环境修复责任履行。在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多元化的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方式,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多种修复选项,助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强化类案指导,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为环境司法实践提供丰富的裁判指引。”刘竹梅说。
发布会还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生态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解释围绕生态环境侵权审判实践,就案件范围、责任主体、责任承担、诉讼时效等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规定。生态环境侵权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规范生态环境侵权案件法律适用,统一生态环境侵权案件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