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为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作为劳动争议重要解纷力量,在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同时,还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交出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一是以共建整合力量,统筹资源,发挥长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劳动争议纠纷呈现主体多元、表现多样、诉请复合等特点。劳动争议纠纷事关民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人民法院应当善于调动、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诉源治理。目前,各地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探索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人社部门联建工作站,与仲裁机构联建快调快处通道,与工会组织联建“总对总”在线平台等,在防范和化解劳动领域风险,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还需以专业研讨、专题协商、联合普法等形式,重点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头部企业的联合,形成党政、群团、企业和社会力量合力建设的工作格局,强化“他律+自律”,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助力企业在和谐劳动关系中行稳致远,进而有为。
二是以共治优化路径,拓宽思路,砥砺深耕。日新月异的新业态案件不断涌现,前沿领域的新问题逐浪而来,对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提出全新挑战。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在重点领域的“共治”中坚持两种理念:一是坚持“双保护”理念,构建共治体系。透过现象看本质,穿透式思维审查平台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突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瓶颈”,鼓励劳动者类型多元化发展,确保权利保障精准化。透过争议看趋势,畅通和规范劳动者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尊重新业态用工模式的市场规律,统筹处理好促进新业态经济发展和维护新业态人员利益之间的关系。二是坚持“系统”理念,促进共治内容的纵深化发展。立足司法职能,在促进裁判标准统一上再谋实招,在劳动争议专业审判机制上再求突破,在深化劳动争议解纷法治协作上更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运用司法建议发送“法院预警”,重点围绕企业用工、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等深挖问题根源,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形成系统性优化,与相关部门共治共管,致力标本兼治、简易可行的解决方案,为新业态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三是以共享提升效能,弘扬法治,共筑和谐。以个案解纷为切入,兼顾和协调多元利益诉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解纷,通过典型案例普法、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等传播法治故事彰显法治价值,倡导、形成弘扬和谐共享、美好联创的解纷氛围。以规则树立为重点,善于发现劳动关系领域新问题,探索形成难点化解新思路,为相关法律规范的调整、完善提供丰富实践经验,使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交相呼应、深入人心。以促进发展为方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不断厚植城市文明内涵,让营商环境更具吸引力,让每一个劳动者都有更强烈的职业认同感、更安心的就业环境、更稳定的就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