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荆 龙)今天上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主要修改了立法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等内容,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定位是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
据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于2022年10月初次审议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534人提出的1040条意见。各地的立法联系点以多种形式组织线上、线下的意见征询活动,收集整理并积极反馈当地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普遍认为,制定该法对于保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二审稿,结合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作了修改。增加了“保障措施”一章,从强化无障碍环境宣传教育、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充实了相关规定。
草案一审稿立法目的一条,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保障对象扩大为全体社会成员,从各方反馈的修改意见看,应突出该法的基本定位,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二审稿采纳该意见,修改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在一审稿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和地方建议,应完备有关规定,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中加装电梯。草案二审稿采纳这条建议,修改为“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推动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积极配合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
草案还对与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作了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