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王 俏)今天上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三审。草案三审稿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风险防控,突出雪山冰川冻土等的特殊性保护要求;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监测,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保护制度,对重要雪山冰川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人为扰动;开展雪山冰川冻土与周边生态系统的协同保护,维持有利于雪山冰川冻土保护的自然生态环境;完善河湖长制;要求提升绿化质量,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加强对雪崩的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
为了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监测,加强信息共享,草案三审稿明确推进综合监测、协同监测和常态化监测,要求调查、评价和监测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享。
草案三审稿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在青藏高原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破坏自然景观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明确在旅游、山地户外运动中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草案三审稿增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产业项目准入退出管理。规定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增加列举“珠穆朗玛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同时要求有关产业项目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开发、产业准入及退出规定。
记者获悉,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三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2022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12月第三十八次会议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