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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江苏:服务发展,实施最严格知产司法保护

日期: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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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江苏法院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创新、权利、惩罚、效率、诚信”五大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交出了满意答卷。

    2022年,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江苏得分居全国第一。江苏法院“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项目获江苏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获评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队。

    聚力保护创新 激活科技自立自强引擎

    江苏法院始终践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创新保驾护航。全省法院先后妥善审理了涉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力度,助力攻坚“卡脖子”难题。江苏法院还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司法措施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平均每年为科创主体挽回损失20多亿元,推动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

    集成电路产业是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核心领域之一。由于该产业在我国起步较晚,集成电路制造设备仍大量依赖进口,国产渗透率较低。

    江苏微导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的高端设备制造商,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杰出代表,其自主研发的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集成电路、柔性电子等半导体与泛半导体行业提供高端装备与技术解决方案,填补了国产设备在该领域的空白,打破了国外半导体ALD设备长期垄断的局面。正当江苏微导公司冲刺科创板IPO时,某国外企业以其持有的发明专利起诉江苏微导公司生产、销售的ALD设备及工艺方法侵犯其专利权,请求判令江苏微导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专利是在克服现有技术缺陷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江苏微导公司的被控设备及工艺技术不具备涉案专利权的全部技术特征,故不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的判决充分肯定了江苏微导公司自主创新成果,对于激发我国高科技企业创新创造的热情与活力,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突破国外技术垄断具有积极意义。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天津市水稻研究所将育成的“金粳818”水稻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并于2018年获得授权。2019年9月,该研究所向金地种业科技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其拥有“金粳818”植物新品种的独占实施许可权,授权期限为该品种申请日至整个有效期内。

    然而某市某农资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发布种子销售信息,长期以来以白皮或其他稻米包装方式对外销售“金粳818”稻种。金地种业科技公司认为该行为侵害了其获得的该植物新品种独占实施权,同时属于恶意侵权行为,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该案侵权人系农业技术服务提供者、技术推广者,利用种粮大户等会员的充分信任,未经许可采用白皮或其他不规范的包装销售种子,知假卖假,主观故意明显,侵权方式隐蔽,侵权情节严重,不仅侵害了原告获得的植物新品种独占实施权,还严重损害了种子生产销售秩序,严重损害品种购买者、种植者利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全额支持其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本案系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净化种业市场的典型案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近五年,江苏法院审结涉粮食新品种案244件,11件案件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2022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种业振兴司法保障”入选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并向全国推广。

    为及时把握科技新兴领域的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不断满足创新主体的保护需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分别设立涉集成电路和涉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基地,联合开展关于涉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卡脖子”技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向省委报送相关研究成果,助力解决“卡脖子”问题。江苏高院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家省级机关,开展“‘揭榜挂帅’企业行”活动,助力34家“揭榜挂帅”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战略布局能力和重点产业链发展。与省知识产权局服务处等6个支部签署共建协议,建立便捷高效服务保障重点产业链工作机制。

    南京中院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设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基地,并签署保护联盟协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科学技术协会、无锡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设立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共同促进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泰州市两级法院持续开展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靶向发力,加强重点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苏州市两级法院以建立“苏知最和合”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品牌建设为契机,健全技术事实查明“苏知模式”。

    规范竞争行为 厚植优质营商环境土壤

    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法院积极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和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竞争权益,有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18年至2022年,江苏法院共受理各类不正当竞争纠纷2916件,年均增长31.56%;审结2591件,年均增长33.89%。受理垄断纠纷12件,审结8件。对298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判赔2亿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判决、调解赔偿数额达12.06亿元。

    江苏法院始终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竞争权益贯穿于知识产权保护全过程,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稳定市场主体预期。近年来,“苹果”“BURBERRY”“拉菲”“PHILIPS”“德禄”等越来越多外方权利人主动选择到江苏法院起诉,环球影画公司、斯平玛斯特公司、林肯电气公司、德禄公司等外商来信致谢,高度评价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江苏法院还妥善审理因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引发的垄断纠纷案件,正确划定合法竞争与违法垄断的边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恢复市场竞争活力。严厉打击恶意攀附知名品牌、攫取他人商誉和商业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域名等商业标识的保护。

    在涉“稳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对于侵权人故意以“稳健”字号为名称注册企业,生产销售口罩产品,有组织、有分工地实施严重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苏州中院通过适用四倍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力度、认定共同侵权、责令停止使用字号等方式予以严厉惩治。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该案入选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法院加大对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维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在某外卖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案中,法院依法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认定某头部平台运营方利用市场支配地位,以提高费率、置休服务等手段阻碍商户与竞争平台合作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有力打击了平台恶意竞争,对防止头部互联网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推动经济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妥善审理涉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可以有力保护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为市场经营提供明确可预期指引,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苏州中院一审审结全国首例恶意干扰百度搜索排序结果“万词霸屏”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结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领域网络“爬虫”案等,彰显了人民法院营造风朗气清搜索生态和互联网秩序的力度与决心,对于拓宽黑灰产业监管治理途径具有积极意义。

    加强专业化建设 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目前,江苏共有4家知识产权法庭和50家基层知识产权管辖法院。全省法院管辖体系不断优化,实现了各市基层管辖法院及管辖区域全覆盖,及时回应园区、自贸区等地保护发明创造、商业秘密以及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司法需求,逐步实现了司法供给与全省各地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相适应。

    江苏高院连续17年向社会发布《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其中,连续三年同步发布中英文版,专题发布江苏法院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十件典型案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等,向全社会发出了江苏知识产权保护最强音。江苏法院持续成为国内及涉外当事人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已初步形成。

    近年来,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省工人先锋号等,连续三年获评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等,王小莉等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37名法官被授予江苏省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等称号。

    图①:江苏高院民三庭调研课题组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产品制作工艺流程。陈俊声  摄

    图②:江苏高院民三庭、泰州中院民三庭与企业召开座谈会。冉子蘅  摄  

    图③: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南京举行。徐高纯  摄  

    图④:无锡物联网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挂牌成立。无  宣  摄  

    图⑤:徐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徐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王西元  摄  

    图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举办“数字经济 苏知护航”主题系列活动,并发布苏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胡  亮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