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默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接受删除权利要求6、7、24后的2017年10月9日提交的专利权利要求书,并以此为基础作出行政审查;即便不接受上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文本,该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中的权利要求均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该专利应当被维持有效。
庭审中,默克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无效宣告行政阶段权利要求的修改时机和程序,以及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观点阐述及多次反复激烈的法庭辩论,合议庭三位法官和技术调查官就涉案所有法律和技术问题进行了反复追问和深度调查。在合议庭主持下,庭审持续了近五小时,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审理程序紧凑有序,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厘清了争点观点。
在闭庭前,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同时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无论是作为法庭用户,还是作为法庭之友,持续关注、监督、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工作,共同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行稳致远。
本次庭审近万人次线上观看庭审直播,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化学部的审查员、线上预约旁听的公众代表40余人现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