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积极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近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
《意见》强调,要通过优化建立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推动检察职能与审判职能相衔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企业合规案件,以及在审判环节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案件中,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制定专项合规整改计划,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意见》要求,法检两院要根据工作实际,构建联席会议、涉案企业背景调查、检法对接、涉案企业合规成果互认、第三方监督评估资源共享、跟踪监督问效、推进诉源治理、法治宣传等八项机制,共同研究议定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要事项。
《意见》明确,法检两院对委托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的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应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形式开展企业合规考察验收与监督检查;对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中发现行业治理中系统性深层次问题,应通过社会治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能动履职;对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合规风险点,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助力民营企业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洪泉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