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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解纷提供了示范引领,被评为2022年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十大亮点之一。
“贵院及时解决了证据保全等重要问题,树立了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今年2月,一家日本企业向西安中院发来感谢信。该企业因商标纠纷,申请对海关扣押的被控侵权产品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时距扣押结束已不足三天,西安中院及时研判,与海关对接后仅抽取一箱货物迅速达成“标本式”证据保全,实现了原告证据保全、被告及第三方企业可正常生产经营的“多赢”局面,为依法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贡献了“西安速度”和“中国法院方案”。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
回望过去的三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中小企业举步维艰。在西安中院办理的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中,很多是小商户实施的销售类侵权行为,法官要求举证产品来源时,他们往往一脸迷茫。
考虑到此类小商户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侵权恶意不显著,西安中院积极响应“六稳”“六保”号召,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人民生活稳定:在合法来源认定标准上,与其规模、行业习惯相匹配;在判赔数额上,统筹考量其是否具有辨识能力、侵权产品价值、危害度等,重在规范其今后的经营行为。
“大姐,被告是否应诉会影响判赔数额,我建议您还是前来应诉,一来减轻赔偿负担,二来听一听庭审,以免咱以后再糊里糊涂成了被告。”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们总是鼓励被告参加庭审,通过庭审“实景课堂”进行普法,减少重复侵权行为。
司法为民,为的是一个个具体的当事人,也是“有潜在受害风险、无法寻求法律保护”的不特定群众。
被告人王某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胡某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案,系陕西省首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当不特定消费主体利益被侵害往往因不知情、诉讼主体不明等,无法寻求法律的保护时,法院从社会公众信赖利益、司法保护力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判决支持了诉请的三倍惩罚性赔偿,并判令被告人在媒体上道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案做到了由诉讼“点保护”,扩展至面向群众生命财产的“面保护”;由打击性保护,扩展到补偿救济受害人的恢复性保护;由损耗填平保护,扩展至惩罚性赔偿;打通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全链条,是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优势的生动体现,2022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近五年来,陕西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结案25337件,西安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477件,占全省比例超过60%,2022年8月16日,首届“一带一路”商事法律合作高峰论坛在西安举行,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应邀作了题为《“一带一路”背景下司法保护的西安样板》主旨发言,向全社会展示了西安法院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的司法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已全面开启,西安中院将始终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为平稳辽阔的海洋,保障、推动经营主体的创新创造能力千帆竞发,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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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近年来面对疫情,能够在坚守公正的同时,很好地均衡中小企业的生存和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值得肯定。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要求我们要坚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继续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未来,希望西安中院能够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发挥好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助推经济区域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法官在依法裁判的同时,要将情、理、法相融合,在裁判说理时,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更要进一步加大对大专院校师生、企业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强化院校、院企沟通联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力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西安乃至陕西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强省建设,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