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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区法院法官和破产管理人在焦化公司处置废液、废渣。 |
生态环境问题,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家破产企业遗留下来的环保问题,让其绿色退出市场,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高溢价拍卖 为破产清算奠定基础
2004年3月成立的焦化公司,是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国有控股企业,厂区面积14万平方米,主要从事冶炼焦炭及销售,拥有员工499名 。
2017年12月,焦化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关闭。停产期间,厂区内未做任何防雨设施,各种危险废物“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因企业持续亏损,严重资不抵债,负债高达3.26亿元,其中优先债权约2824万元,普通债权达2.97亿元。遗留债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大量矛盾,许多纠纷进入法院。
2020年9月,焦化公司向安源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安源区法院发现,焦化公司厂区储存池及管道内,遗留大量的废液、废渣等危险废物尚未处置,数量巨大,且种类、成分复杂。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
经资产评估,焦化公司厂区内所有机器设备及存货评估价为1649万余元,而危废处置需要大量资金,职工安置问题也亟待解决,再加上普通债权数额巨大,多重矛盾相互交织,处理难度大。
焦化公司已失去自身造血功能,完全依赖“输血”来维持“僵而不死”的状态,并且长期无效占用大量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如果焦化公司不能通过破产程序顺利出清,将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久拖不决,造成国有资源严重浪费,影响当地去产能化和供给侧改革,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安源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文玮告诉记者。
经过分析研判后,安源区法院决定在提高焦化公司资产处置价值这个关键点上下功夫,选择在大宗商品市场行情较好时期将焦化公司资产挂到网上拍卖,引来多名竞买人参与竞拍。
经竞拍,最终以3665.87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焦化公司的资产,溢价率高达122%,实现了资产变现的较大化,为焦化公司后续问题的处置奠定了重要基础。
府院联动 妥善化解环保难题
专业处置遗留下来的废液、废渣,是焦化公司实现绿色化退市的关键和难题。
安源区法院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对废液、废渣处置与资产交付实行分别处理、同步推进。一方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依托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由其对危废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指导,管理人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废液、废渣处置过程专业化、程序合法化;另一方面,同步推进资产交付,要求买受人与废液、废渣处置公司做好资产移交的衔接,避免二次污染环境。
因焦化公司遗留的危废种类较多,为确定具体类别,萍乡市生态环境局两次召开专业会议讨论,最终确定涉及7种危废成分。
2021年6月,在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的全程监督下,召开了焦化公司危废处置竞价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了两家有资质的环保处置公司和一家危废收集公司,由该三家公司合作,处置焦化公司残留的废渣、废液。
此外,法院、环保局、管理人三方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危废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发情况,并多次到焦化公司现场督导。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时,三方及时派出人员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避免危废物品外泄、处置量增加等问题。
在处置后期的关键阶段,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进行专业化指导,为彻底解决焦化公司的污染问题打下了基础。
2022年5月,买受人已将相关资产全部拆除、清理完毕,完成资产交付。
2022年9月,焦化公司的危废处置工作圆满结束,提前按环保督查要求完成任务,共计处置废水2480.105吨、废渣4180.383吨,耗资2448万余元,为顺利推进该案的破产审理工作扫清了障碍。
多方协调 让破产企业平稳退市
焦化公司可分配资产仅3000余万元,优先清偿危废处置费用、破产费用后,剩余可分配的资金为768万余元。
499名职工的安置问题如何解决?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如何维护?这些都成了案件推进中必须要解决的难题。
安源区法院征询职工意见后了解到,职工安置工作中,大家对工龄认定问题较为关注。
因焦化公司是萍乡矿业集团的下属公司,很多职工存在曾被调到萍乡矿业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工作的情况,所以工龄认定问题存在争议。为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安源区法院积极与萍乡矿业集团沟通,灵活职工安置方式,最终确定由焦化公司的托管单位依据职工个人意愿,全盘接收焦化公司的全部职工及后续事项处理,采取企业内部退养、比照内部退养、内部企业分流、支付经济补偿等方式,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这种安置方式,既尊重了职工的民主权利,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债权人争取了更多的财产分配空间。”破产管理人江西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倩告诉记者。
职工安置问题解决后,普通债权清偿问题又接踵而来。面对高达2.97亿元普通债权无法受偿的困境,安源区法院与管理人经过不懈努力,做通了优先债权人的思想工作,优先债权人同意让渡部分资金用于清偿普通债权。
通过采取分段差额清偿的方式,普通债权人均获得了一定比例清偿,3户10万元以内的小额债权人受偿比例达50%,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后,全票通过。全体债权人均对焦化公司的危废处置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愿意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及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
“焦化公司得以顺利退出市场,不仅有效化解了过剩产能,也积极助推了当地经济转型升级。”全国人大代表温菲评价道。
“焦化公司的绿色退市,是破产审判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度融合的典范,不仅彻底解决了遗留多年的环保问题,也推进了萍乡法治化、绿色化营商环境的发展进程。”安源区法院院长荣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