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求真务实,大会现场多次响起热烈掌声。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成绩亮眼,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社会参与监督统筹兼顾,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已得到生态文明法治实践的印证。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已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成为守护绿水青山和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法治防线。(本报记者 罗书臻 整理)